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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风港”里的春天
——隆阳区总工会“工会+律所”维权新模式系列报道之二

2016-02-17何家票

时代风采 2016年1期

文 何家票

“避风港”里的春天
——隆阳区总工会“工会+律所”维权新模式系列报道之二

文 何家票

“能帮一点是一点”,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法律顾问张顺木说,农民工兄弟出来打工不容易,遇到困难,我们不能让他们觉得在保山受了委屈。所以,哪怕他们要求协调解决的事情再小,我们都要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耐心接待、努力争取解决。

最忙的时候,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一天要接待四、五拨职工,张顺木仍要求他们保持极大的耐心,真诚地为求助职工解决问题。

裁员不能靠“忽悠”

“公司经营困难要裁员我们理解,但应该按照劳动法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这句话如果在一个月前,杨红梅既说不出来,也不知道。但通过工会的职工法律援助中心援助之后,杨红梅不仅得到了一次普法的机会,而且更懂得了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杨红梅是保山市隆阳区一家物业公司的保洁员,去年6月份,保洁部的主管告诉她,公司经营困难,现在要裁减10名保洁人员,办公室已经辞退2名了,下一步保安部也要裁员。

杨红梅是公司的老员工,保洁部主管希望她能带头,把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给签了。

杨红梅在公司工作了5年,知道公司确实面临一定的困难,主管一再强调,签了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之后,公司会对他们进行经济补偿。

在主管的劝说下,杨红梅在解聘协议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事实上,在签完协议之后,杨红梅发现自己被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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