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制度建设强化干部监督管理
2016-02-15赵晓朦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6年1期
赵晓朦
正镶白旗以制度建设为抓手,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建立选人用人“监督链”,强化了干部监督管理,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质量。
坚持个人事项报告和档案审核制度。在全旗乡科级领导干部中开展个人事项报告工作,对新提拔干部实行先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家庭财产情况,经严格审核无误后再进行提拔使用,对报告个人事项信息和家庭财产情况不实的,一经发现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取消其拟提拔任用资格。同时,积极推进干部档案数字化建设,加强干部任前档案审核,严格“三龄两历一身份”审核,前移管理监督关口,提高干部选任工作质量。
坚持“一报告两评议”制度。由旗委常委会向全体委员报告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全体委员对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和新提拔任职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民主测评,使全体委员对干部任用情况有全面、细致的了解,加大干部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
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规定,在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中,选派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参与领导班子考核、民主测评、干部考察等工作,切实发挥监督员的监督作用。
坚持干部任前公示制度。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完善并认真贯彻执行《正镶白旗提拔任用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实施办法》和《正镶白旗乡科级领导干部试用期制度暂行规定》,对提拔任用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在全旗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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