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强化”抓严做实干部监督工作
2016-02-15郝政涛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6年1期
郝政涛
为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提振领导干部推动转型发展、创新创业的工作主动性,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着力从四个方面抓严做实干部监督工作,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一是强化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出台《康巴什新区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康巴什新区干部监督员管理办法》,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函询、诫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结合新区党建制度改革,完善了《康巴什新区领导干部问责办法》《领导干部请销假制度》等十余项制度,进一步健全了干部监督制度体系,实现用制度规范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二是强化选任干部工作监督。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推荐干部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任期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加强与纪检部门的联系,在干部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公示等环节中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电话、信访、网络、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充分听取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好每个环节的纪实。
三是强化经济责任审计监督。制定了《康巴什新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由新区组织部、审计局按年度、分批次、有重点地共同商定审计单位,并经有关领导审定,确保科级“一把手”或主持工作的科级副职在任期至少进行一次任中审计,对离任干部做到凡离必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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