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评审制度”引入工厂维修项目的探讨
2016-02-13陈俊锋
铜业工程 2016年4期
罗 艺,陈俊锋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贵溪冶炼厂,江西 贵溪 335424)
“争议评审制度”引入工厂维修项目的探讨
罗 艺,陈俊锋
(江西铜业集团公司 贵溪冶炼厂,江西 贵溪 335424)
在20世纪60年代产生的“争议评审制度”,作为当前建筑业最为简便的处理争议方法,从国际市场引入国内之后,凭借其自身特点,发挥着不可忽视的调解能力和节约成本的作用,引入到工厂维修项目,可以提供新的争议解决途径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
厂区维修;专业性;争议评审制度;法律效力;适用性
1 引言
争议评审制度发源于美国,这个概念在20世纪60年代的一个大坝工程中首次引用,该工程位于美国华盛顿州,工程建设过程中,近似现在的争议评审委员会(当时的联合技术咨询组)对一些工程争议方面的具体事务,提出了专业的、并具有一定效力的建议。Dispute Resolution Board,中文翻译为建设工程争议评审委员会,简称DRB,在1975年的科罗拉多州艾森豪威尔隧道工程中最早采用该制度,获得了很大的成绩和实效,在工程建设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这条隧道工程的各专业分部分项工程,如土建、安装和装饰装修,三个大专业的工程建设合同累计共1.28亿美元,采用的争议评审的方式,解决了所有的工程方面的争议问题,取得了非常大的正面作用。在这之后,由美国14个建筑行业相关的代表和组织构成的美国建筑行业争议解决委员会,帮助美国仲裁协会商定了种可以供给建筑行业优先选择和使用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简称A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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