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法律事务还在于协作
2016-02-13北京律师协会律师
中国石油企业 2016年6期
关键词:法律
□ 文/北京律师协会律师 晓 磊
项目法律事务还在于协作
□ 文/北京律师协会律师 晓 磊
在海外投资不断增长、提速的背景下,投资及项目的风险控制尤其是法律风险控制显得尤为重要,对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各投资主体的法律风险管控能力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一般来说中国企业在“走出去”的经营中,对于以具体项目为主要业务的公司而言,其法律事务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公司法律事务”和“项目法律事务”。这里所说的“公司法律事务”是指,与公司组织机构、管理制度、责任形式、公司税收等直接相关的公司基本法律事务,处理这类法律事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持公司在存续和经营上的合法性。“公司法律事务”大多在中国国内处理,相对来说较为简单。而“项目法律事务”则与公司项目开发和实施直接相关,并为项目开发和实施服务的一切法律业务,处理这类法律事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项目开发和实施的合法性、可行性和经济效益性。
“项目法律事务”往往需要在世界范围内处理,相对来说较为复杂。包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项目投标、项目合同起草、谈判和签署、项目融资、项目交割、交付、项目海关事宜、国际劳工问题等。从目前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来看,项目法律事务占到了法律工作的决大多部分。“项目法律事务”也是国内石油公司上游海外业务法律事务的主要内容。
这方面,我们从本期案例介绍的中国海油伊拉克公司在米桑油田群项目油田作业中,以技术服务石油合同为核心的海外大型油气开发项目独立型法律管理的做法中就能够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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