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均衡下农地整治权属关系调整的研究进展
2016-02-13吴诗嫚李祎琛卢新海
中国土地科学 2016年7期
吴诗嫚,李祎琛,卢新海,匡 兵,赵 微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58;2.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205;3.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4.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5.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6.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利益均衡下农地整治权属关系调整的研究进展
吴诗嫚1,2,李祎琛3,卢新海4,5,匡 兵5,赵 微6
(1.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浙江 杭州 310058;2.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 湖北 武汉 430205;3.武汉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72;4.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5.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6.华中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研究目的:研究利益均衡下农地整治权属关系调整的发展动态,以探求适应新时期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权属管理的新机制。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比较分析和系统分析方法。研究结果:发达国家在法律法规的保障下,通过赋予农民完整的土地权能、强化农民的有效参与、合理评定土地价值、开展权属登记工作等权属管理手段,有效治理农地细碎化并促进农业现代化。然而,中国农地整治仍囿于以工程技术手段改造土地物理属性,对协调土地资源重配过程中产生的利益变化重视不够,坚持以农民为核心、统筹兼顾利益主体的多元需求,是权属管理制度创新的关键。研究结论:权属管理要以“人地协调”为研究理念,以实现农地整治绩效最大化为研究目标,以农民利益保护为研究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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