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治 业界之幸
2016-02-13天酬
中国储运 2016年12期
文/天酬
良法善治 业界之幸
EDITOR'S MESSAGE
文/天酬
蓝瘦香菇,似乎成为近日国内一些司机朋友的同感,既有开轿车的,也有开卡车的。
日前,深圳交警开始整治乱开远光灯执法行动,罚款二百扣一分之外,违法者还需要被罚坐交警提供的绿椅子看灯一分钟,亲自感受一番远光灯带来的“伤害”。交管部门是交通安全的维护者和交通秩序的管理者,履行职责的唯一依据是法律,所作所为必须遵循“法有授权方可为”的原则。翻遍《道路交通安全法》,亦未见上述规定。况且“,罚看远光灯”也是一种危险行为。监管部门提示,看远光灯30秒,就会导致视觉出现问题,可能导致误判。既然看远光灯的危害如此之大,驾驶员被“罚看”之后随即开车上路了,反而埋下了安全隐患。有视光学专家指出,由于远光灯强度大、光比较集中,近距离且长时间照射有可能造成人眼部黄斑中心灼伤,对视力造成不可逆的伤害。浅斟细酌,交管部门辩解乃被罚者自愿云云,实属良法身后横生的不善恶治尾巴,有赖于负监管之责的深圳警方纠偏明断。
相较而言,开卡车的司机可要比那些被罚看灯的幸运许多。就在9月21日全面严厉整治超限超载专项行动之后,仅仅过了三周多一点儿时间的10月14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及时出台了《关于规范治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有关执法工作的通知》,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载运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未到整改期的单排装载车辆运输车、低平板半挂车辆等五种车型松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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