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美、澳、欧盟经验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标准构建
2016-02-13高扬
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 2016年12期
高 扬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 300250)
基于美、澳、欧盟经验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标准构建
高 扬
(天津城市职业学院,天津 300250)
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专业化发展离不开教师标准的制定。文本对美国、澳大利亚、欧盟职业教育教师标准的开发主体、功能结构、内容要素进行介绍,并分析和比较可供借鉴的经验,提出构建适应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标准的逻辑主线、开发主体、开发程序和方法,以及内容要素方面的建议。
高等职业教育;职业教育教师标准;国际经验
一、高等职业教育教师标准的主要模式
(一)美国社区学院职业教育教师标准体系
依据任教层次的差别,美国将职业教育教师划分为社区学院职业教育教师和生涯与技术教育教师[1],分别大致与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师和中等职业教育教师相对应。美国劳动部下设的劳动统计局发布的相关信息显示,就社区学院职业教育而言,目前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标准。教师的任职要求要根据教育机构的类型和任教的学科来确定。通常,在社区学院任教的最低学历要求是硕士,而且如果应聘者人数较多时,学院可能会选择拥更高学位的人。但情况也并非完全如此,对于像美发、烹饪、机械维修等实操性很强的科目,一些学校则会更倾向于选择有相关工作经验和持有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而不是一味地考虑学历学位[2]。
在美国,各州也会制定适用于州内教师队伍组建和评估的标准。……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