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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民初黑龙江省图书馆法规建设中的公共图书馆思想*

2016-02-13黑龙江省图书馆黑龙江哈尔滨150090

图书馆建设 2016年5期

马 琳 张 铁(黑龙江省图书馆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清末民初黑龙江省图书馆法规建设中的公共图书馆思想*

马 琳 张 铁(黑龙江省图书馆 黑龙江 哈尔滨 150090)

[摘 要]1909年,黑龙江省图书馆(当时名称为黑龙江图书馆)正式开馆,针对其日常工作和发展建设,颁布了一系列的重要法规和制度,包括《阅报处筹拟章程》《黑龙江图书馆章程及各室规则》《黑龙江图书馆阅览规则》等。这些法规和制度发布虽早,却渐次体现出现代的公共图书馆思想:从限制开放到全面开放,持票免费入览,从以“藏”为主到以“用”为主,私立图书馆面向大众开放等。

[关键词]黑龙江省图书馆章程 公共图书馆思想 清朝末期 民国时期

1 引 言

清朝末年至民国初年是近代中国社会由传统走向现代、封闭走向开放的转型历史时期。清政府覆灭、民国政府建立的巨大社会变革,并未对近代公共图书馆事业及其法规建设的实质发展造成过多影响,全国各级公共图书馆相继成立,各类型图书馆掀起兴建高潮,从而有力地推动了近代中国图书馆事业的兴起与发展[1]。在此期间,黑龙江省内开办了多所公立、私立图书馆,制定或颁布了大量公共图书馆的重要法规和制度,以此来规范黑龙江省内图书馆的建设,发展图书馆事业。其中,黑龙江省图书馆(清末开馆之初名称为黑龙江图书馆,民国时改称为黑龙江省立图书馆)作为省级图书馆,早期法规建设较为完备,在黑龙江省内具有重要的示范和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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