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向读者提供馆藏著作电子版之法律问题比较研究*——以德国法院针对“Eugen Ulmer出版社起诉达姆施塔特市科技大学图书馆”一案的裁决为考察对象
2016-02-13许乐
图书馆 2016年11期
关键词:图书馆
许 乐
(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 西安 710063)
·专题研究·
图书馆向读者提供馆藏著作电子版之法律问题比较研究*——以德国法院针对“Eugen Ulmer出版社起诉达姆施塔特市科技大学图书馆”一案的裁决为考察对象
许 乐
(西北政法大学图书馆 西安 710063)
在图书馆向读者提供馆藏著作电子版之法律问题方面,《欧盟信息社会的著作权指令》对于该问题的界定及对于《德国著作权法》的修改与重新阐释具有重要意义。文章以“Eugen Ulmer出版社起诉达姆施塔特市科技大学图书馆”一案为考察对象,分析了初审法院、上诉审法院及联邦最高法院的裁决理由,阐述了德国司法部关于赞成抑或反对将《德国著作权法》第52b条的适用范围予以扩张的各界观点,表明了这些观点对于我国《著作权法》修改的重要价值。
《欧盟信息社会的著作权指令》 《 德国著作权法》第52b条 馆藏著作电子版 电子化复制 著作权合理使用
〔引用本文格式〕许乐.图书馆向读者提供馆藏著作电子版之法律问题比较研究——以德国法院针对“Eugen Ulmer出版社起诉达姆施塔特市科技大学图书馆”一案的裁决为考察对象[J].图书馆,2016(11):80-85
为了进一步协调与统一各成员国对于图书馆之馆藏著作电子版的处理方式,使著作权及其相关附属性权利的法律规定能够适应社会发展的信息化进程,并兼顾尊重与保护著作权所有者的合理经济利益,欧盟理事会颁布了《欧盟信息社会的著作权指令》(以下简称为《指令》)。《指令》第2条至第4条分别规定了著作权所有者的复制权、向读者提供著作的权利以及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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