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举债动机与债务风险防范研究——基于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的考察
2016-02-13罗鸣令王慕林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3304铜陵市大通中心学校安徽铜陵44000
铜陵学院学报 2016年3期
罗鸣令 王慕林 胡 婷(.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3304;.铜陵市大通中心学校,安徽铜陵44000)
地方政府举债动机与债务风险防范研究——基于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的考察
罗鸣令1王慕林1胡婷2
(1.安徽财经大学,安徽蚌埠233041;2.铜陵市大通中心学校,安徽铜陵244000)
从地方政府举债形式和规模来看,地方政府举债动机大多表现为:解决地方收支失衡囧面、筹集资金支持本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地方套取上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投资冲动与投资饥渴、违背上级政府的财政行为规制等。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能从制度层面对地方政府的上述举债冲动进行适当的抑制。鉴于此,有必要从明确地方政府性债务内涵、明确地方政府支出结构与规模、明确地方政府收入来源与有效处理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等角度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从而有效规制地方政府举债行为,降低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
地方政府举债动机;债务风险;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
地方政府举债的动机何在?出于弥补财政收支缺口,还是筹集财政资金用于公益性支出或者资本性投资?这是长期以来理论研究者研究地方性债务风险管控的一个重要切入点。基于不同研究视角,研究结论呈现较大差异,对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管控带来不确定性。作为财政治理机制重要组成部分的分级分税预算管理体制,对强化政府收支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国家财政调控能力等方面有着内在制度保障和行为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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