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际编目原则声明》的新变化*
2016-02-13霍晓伟国家图书馆北京100081
霍晓伟(国家图书馆 北京 100081)
浅议《国际编目原则声明》的新变化*
霍晓伟
(国家图书馆北京100081)
〔摘要〕伴随着网络数字信息的发展,数据的关联与共享已成为信息世界发展的趋势。为适应新的变化,2015年4月,IFLA对《国际编目原则》(下称“ICP”)进行了最新的修订,在内容、结构、术语等方面都进行了调整。ICP的变化能够集中反映国际编目界最炙手可热的研究热点和前沿问题,研究其变化对于了解今后编目规则的变化走向及编目实践都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国际编目原则声明2015版征求意见稿内容变化结构调整术语释义
〔分类号〕G250.1
〔引用本文格式〕霍晓伟.浅议《国际编目原则声明》的新变化[J].图书馆,2016(4):19-22
* 本文系国家图书馆馆级一般项目“国家图书馆外文文献资源RDA本地政策声明暨书目记录操作细则编制研究”(项目编号:NLC-KY-2015-12)的研究成果之一。
1 ICP的缘起与发展
1.1ICP的前世——巴黎原则
1908年,英美规则和普鲁士规则同时问世,由此形成了西方世界两大编目体系。两大体系的对峙长达半个世纪之久,客观上促进了国际编目界对编目原则的深入的研究与探讨。1953年,美国编目专家柳别斯基(Seymour Lubetzky)在他的《编目规则和原则》[1]中提出,过去“只注重著录规则,却忽视了规则以上的原则,不仅要有规则,而且要有原则,关注编目规则之上的原则。”这一著作在编目界引起了激烈的讨论,IFLA也开始重新思考编目工作的理论与实践,并于1961年在巴黎召开了国际编目原则会议,会议旨在倡导国际编目的标准化与规范化,与会代表达成共识,即认为编目原则应是制定著录规则的基础,在统一的编目原则的指导下,能够有效促进各国编目规则以及书目之间的交流与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