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市犯罪的社区防控
2016-02-12刘杰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6年4期
关键词:防控
刘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2)
论城市犯罪的社区防控
刘杰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社区开放与否,安全是首要考虑因素。城市犯罪已构成对社区安全的最大挑战。将城市犯罪的防控重点放置于社区,是社区基础性地位、社会治理精细化以及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的要求。城市犯罪的社区防控之可行性亦为域内外实践所证明。应当从观念革新、理念提倡、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治理以及防控制度、防控对象、防控技术、防控实体等方面入手,整合利用犯罪防控资源,维护社区安全。
城市犯罪;社区;犯罪预防
推广街区制的城市发展路线图一经公布便引起热议,赞成者有之,反对者亦不在少数,反对者的矛头主要指向“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从争论的焦点来看,反对者的担忧主要集中在两点:其一是打开小区是否有违《物权法》之相关规定,业主的权益如何得到尊重;其二是打开后,小区的治安管理、居民安全问题如何保障。前者反映的是利益之博弈,后者反映的是安全之考量,其中安全是基本层次的需求,利益的追求以安全的满足为基础和前提。
社区是开放还是封闭,其安全保障功能考量始终居于首位,此一点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小区建设的历史过程可以窥知一二:无论是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单位大院还是转型时期的商品房社区,它们都以“促进安全”或是“满足安全需要”为其基本价值导向与依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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