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
2016-02-12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管理
1月
2015 年
1月1日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
1月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对外文化贸易、养老服务、教育劳务和金融期货等行业的营业税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1月1日 财政部、民政部等联合印发修订后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明确购买服务的主体、购买内容、购买方式及程序、财务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1月3日 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的意见》,明确中期财政规划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及编制主体和程序,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支出的可持续性。
1月6日 财政部印发公告,决定在全国符合条件的地区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1月10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知,明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0元。
1月12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继续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执行。
1月13日 财政部印发《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政机关会议定点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1月14日 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中国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的通知》,明确奖学金资助的人群、内容及新的资助标准,完善奖学金发放与管理机制。
1月15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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