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表彰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人社部发 [2015]104 号
2016-02-12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表彰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人社部发 [2015]104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财政厅(局),财政部各司局、部属各单位,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发正能量,进一步调动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密云县财政局农业科等74个单位“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启亮等64名同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追授王四平同志“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被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同志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财政改革发展事业再立新功。
全国财政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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