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5 年 6 月 11 日国办发 [2015]45 号)
2016-02-12
中国财政年鉴 2016年0期
关键词:医疗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5 年 6 月 11 日国办发 [2015]45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国家出台多项措施促进社会办医发展,政策效应持续显现,但与形成多元办医格局的目标仍有不小差距,还有一些体制机制障碍和政策束缚需要破除。为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成规模、上水平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2013]40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10]58 号)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以下政策措施。
一、进一步放宽准入
(一)清理规范医疗机构设立审批。明确并向社会公开公布举办医疗机构审批程序、审批主体和审批时限。各级相关行政部门要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整合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不得新设前置审批事项或提高审批条件,不得限制社会办医疗机构的经营性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申办医疗机构相关手续提供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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