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的理性构建*
2016-02-12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
中国检察官 2016年21期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文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的理性构建*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课题组**/文
刑事执行检察是为保障刑罚、刑事强制措施以及特殊刑事处遇措施的正确执行而设立的监督程序。在全国检察机关监所检察部门更名的背景下,有必要在深刻把握当前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内容和工作理念的基础上,结合司法体制改革实践,设计出更为科学的、符合时代发展的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以增强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实效,保障刑事执行权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刑事执行检察 工作模式 理性构建
“法律程序,无论是民事还是刑事,都只是为获得正义而设置的权威方式。”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模式,指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者围绕刑事执行检察的价值目标,依据刑事执行检察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司法规律对刑事执行各执法环节开展法律监督,提出监督纠正意见并督促被监督对象依法纠正错误的既对立又统一的工作系统。这一工作系统包含诸多要素,主要有:刑事执行检察的价值理念和基本法律依据;相互配合对立的主体双方即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刑事执行检察的客体即被监督者在刑事执行各环节执行刑事判决、裁定或者决定的活动;刑事执行检察的运行机制和主要方式。这四个要素相互独立、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第一个要素的规范程度决定后三个要素的状况,后三个要素的发展状况及其相互作用又反过来会影响甚至是决定第一个要素的实现程度,以此实现规范刑事执行、维护公平正义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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