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海洋局印发新《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
2016-02-12
中国质量与标准导报 2016年8期
◆国家海洋局印发新《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
7月1日,国家海洋局印发了新修订的《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替代2012年开始实施的原《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
新《办法》内容包括海洋标准的范围和类别、海洋标准的制定、海洋标准的审批发布和复审、海洋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检查等7部分,共33条。
新《办法》修订内容主要包括5个方面:一是重构了《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结构,由原来的一个“办法”变为“办法+细则”。新《办法》主要对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标准的范围和类别、海洋标准化工作的主要流程、参与主体和基本要求等予以明确,目前已在着手拟订细则。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分工,组织建立了新的管理机制,在国家赋予国家海洋局的标准化职责范围内进行界定,对该管住的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管住管好,对海洋地方标准提出恰当要求,该放开的海洋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放开放到位。
三是重新确定了海洋标准的类别和范围,进一步明确了海洋强制性国家标准、海洋推荐性国家标准和海洋推荐性行业标准的要求;提出了海洋地方标准发布后按有关规定报国家海洋局备案,属海洋业务工作急需、海洋重大专项实施急需或技术尚在发展中需统一的技术要求,可按有关程序制定海洋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删除了海洋强制性行业标准有关内容。
四是重新梳理了海洋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进一步优化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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