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决策要有“效果意识”
2016-02-12
遵义 2016年16期
科学决策要有“效果意识”
近年来,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多地出台了大同小异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即如果项目失败,政府会给予一定补贴。然而,该类政策不仅引来舆论争议,也遭遇市场冷遇。一位投资者道出其中关键:投资公司最重信誉。凡是去申请政府补贴的投资机构,就等于证明自己是个失败者。旨在鼓励投资的政策,却被投资者敬而远之,这让人反思公共政策“初衷”与“效果”之间的辩证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做工作要注意“时度效”,最终要看效果。社会实践及其效果是检验主观愿望或动机的标准,揆诸公共政策,就是要有“效果意识”,考虑政策出台和实施之后的利益影响、舆论影响、社会影响,多角度考量、全方位把握,尤其是要换位到利益受损群体的角度想想,以底线意识防止“负溢出效应”。
现实中,有不少抱着良好初衷的公共政策,由于少了点“效果导向”,往往横生枝节,甚至好心办坏事。比如,为了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而强制铲除原有作物,为了实现产业扶贫而盲目跟风上马一些项目,引发公众不满;为了市容整洁而对小商小贩“一刀切”,在争议声中被叫停。这样的情况,不仅造成了“决策浪费”,更侵蚀到政府公信。
公共政策事关公众福祉,考量政策出台后的利益影响、舆论影响、社会影响等,乃是题中应有之义。这要求决策者的思考,行走在科学的轨道,避免陷入各种误区。比如,过于重视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只考虑局部利益而忽略利益平衡,只看到短期的积极效益而轻视长远的次生影响,片面强调对目标群体的好处而忽视对利益受损群体的补偿,只注重决策的合理性而忽视做好相关配套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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