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
2016-02-12财政部综合司
“十二五”时期财政改革与发展情况
专 题
“十二五”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党中央、国务院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奋力开创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局面。5年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创新思路、积极作为,财政改革发展迈上新台阶,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一、组织财政收入
政府财政收入是政府履行职责、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财力基础。按照现行预算管理制度规定,我国政府财政收入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管理。“十二五”时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2010年的83102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52269亿元,年均增长12.9%。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从36785亿元增加到 42338亿元,年均增长2.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从2012年的1496亿元,增 加 到2015 年 的2551 亿 元,年均增长19.5%。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从17071亿元增加到46354亿元,年均增长22.1%。
与此同时,政府还通过发债融资,组织债务收入。“十二五”时期,中央国债余额从67548亿元增加到106600亿元,年均增长9.6%。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达到99272.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达到60801.90亿元。
上述政府财政收入和债务收入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了有力的财力保障。“十二五”时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从89874亿元增加到175878亿元,年均增长14.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从33951亿元增加到42347亿元,年均增长4.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从2012年1403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 2067亿元,年均增长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