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思考
2016-02-12冉诗玉李军灵
中国检察官 2016年23期
●冉诗玉李军灵/文
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思考
●冉诗玉*李军灵**/文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对民事检察制度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订,确立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对民事检察工作既是机遇更是挑战。由于规定高度概括和抽象,实践中难以操作,鉴于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本文试从监督原则、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程序等方面入手,就制定统一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规范作一探讨,以期对检察监督实践有所裨益。
民事诉讼 执行监督 制度构建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扩大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范围,确立了检察院的调查核实权,细化了当事人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的几种情形,对我国民事检察制度的体系化革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一、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构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是执行活动的现实需要
民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有部分是客观原因造成的,如执行程序规范不够完备、执行权的分配不够合理、部分法律规定不明确等等,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执行难”。但社会各界对执行问题的责难,绝大多数都是针对掺杂了主观因素的“执行乱”现象。近年来,在执行环节,执行法官违法犯罪的情况时有发生,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统计的数据,涉及法官违法违纪的案件,有近一半是执行人员的违法犯罪。“执行乱”现象的泛滥严重损害了司法的公信力,成为司法不公现象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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