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中引入第三方回访评估机制的探究
2016-02-12林德楷丁陈伟
中国检察官 2016年23期
●林德楷丁陈伟/文
检察建议中引入第三方回访评估机制的探究
●林德楷*丁陈伟*/文
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建议中引入第三方回访评估机制的1年实践检验,应适时理性地从概念界定、逻辑起点、可行性等内容进行相关分析,并结合实践提出关于第三方回访评估制度发展路径完善意见,即以“绿色”为指导思想有序推进第三方回访评估工作;以“创新”为建设抓力打造专业科学的评估体系;以“协调”为总体布局促进第三方回访评估制度落实。
职务犯罪 检察建议 第三方回访评估
编者按: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运用检察建议的形式向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关于正确实施法律法规,改进社会管理、服务,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颇有成效,然而由于缺乏对检察建议落实、整改情况的监督机制,致使检察建议的运用效果大打折扣,那么建立有效率、有效果的检察建议模式则是当前的一个新问题。本栏目经悉心研析,发现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11月实施的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第三方回访评估的新举措,经实践检验,有一些成效,现今发文,与读者共飨。
检察建议作为一项常规性的职务犯罪预防手段,配套制度付之阙如,尤其是跟踪回访制度缺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察建议实效的发挥,强化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的监督势在必行。
一、第三方回访评估机制概念界定及其逻辑起点
(一)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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