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肉搜索”中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探讨
2016-02-12郭鸣
中国检察官 2016年23期
关键词:法律
●郭鸣/文
“人肉搜索”中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探讨
●郭鸣*/文
近年来,“人肉搜索”事件频发,对被人肉搜索者的正常生活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侵害了被人肉搜索者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本文结合“人肉搜索”行为,提出了个人信息隐私权这一新型的,兼具人格权与财产权属性的特殊隐私权利。我国法律对个人信息隐私权保护不足,有必要通过完善立法、加强监管、提升网民素质等方式来实现对公民个人信息隐私权的保护,维护良好健康的网络环境。
人肉搜索 个人信息隐私权
编者按:1890年,美国两位著名法学家萨缪尔D·沃伦和路易斯D·布兰代斯在《哈佛法律评论》第4期发表了著名的《隐私权》一文,从此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成为世界各国学者研究的重要课题。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隐私权保护受到极大挑战。因此,研究网络时代如何完善我国公民隐私权法律保护问题,是非常必要的。为此,本刊特设专题,对“人肉搜索”中个人信息隐私权以及侦查阶段公民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制进行介绍。
一、“人肉搜索”概述
(一)人肉搜索界定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变得更加容易,而通过网络共享与网络互助,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也在缩短。一部分网友开始利用网络的便利性、实时交流与隐蔽性特点,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网络,开启了新的人工筛选与甄别的搜索新模式,即“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最初起源于中国,而人肉搜索最初的目标也仅仅是为了实现正义,通过网友的力量将违背道德的事件主角挖掘出来,对其进行谴责,实现社会监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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