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信息
2016-02-11
中国氯碱 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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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发布意见推动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
为进一步推动和保障中长期合同的有效执行,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制定印发了 《关于加强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煤炭中长期合同履行的意见》,明确了推进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和履行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行业信用建设、强化激励保障、加强考核评价等。
中长期合同是有效规避短期市场风险、减少市场波动幅度的机制,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煤炭企业与电力、钢铁等下游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有利于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有利于优化运力配置,减少运输资源浪费;有利于降低企业和社会成本,提高整体经济效益,体现了深化市场化改革的内在要求。
2016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扎实推动煤炭去产能的同时,积极引导煤炭供需双方签订中长期合同。11月以来,神华、中煤能源集团与华电集团、国家电投集团和华能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等中央发电企业,山西焦煤集团与六大钢铁企业集团通过充分沟通协商,分别签订电煤和炼焦煤中长期合同。同煤、伊泰等大型煤炭企业积极响应,河南、山西、山东等省也积极推进区域内煤炭、电力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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