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适格路径
——基于法经济学的分析
2016-02-10
知与行 2016年5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林恩伟1, 谢 军2
(1.温岭市人民法院 办公室,浙江 温岭 317500; 2.浙江工业大学 法学院,杭州 310023)
依法治国研究
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适格路径
——基于法经济学的分析
林恩伟1, 谢军2
(1.温岭市人民法院 办公室,浙江 温岭 317500; 2.浙江工业大学 法学院,杭州 310023)
[摘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作为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已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限于检察机关诉讼地位的尴尬、诉讼角色的困顿和程序性制度体系的缺失等困境的存在,使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职能的发挥方面受阻。法经济学理论通过主张法律活动在于分配法律资源,并以经济学理论研究方法来分配法律资源。按照法经济学逻辑,相较于社会个体提起公益诉讼,检察机关提起这种类型诉讼更为符合经济效益。因此,以该理论为支撑,可以有效解决困境、破除难题,设计出一套科学规范的程序体系,成为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方式摆脱掣肘、迈向突破的重要出路。
[关键词]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起诉资格;法经济学
作为国家法定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负有监督行政主管机关积极履行职责,维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义务。为了有效应对当前侵害不特定消费者利益、破坏环境以及农民工权益侵害等众多问题,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了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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