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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山,赴一场旷世的爱恋

2016-02-09文云初

天工 2016年1期

文 云 初

丁山,赴一场旷世的爱恋

文 云 初

四岁的时候,因为害怕错过园中的牡丹花开,守在牡丹花丛,从春到夏。

六岁的时候,因为爱看书,就把奶奶家阁楼上的书一本本偷出来看完藏在屋后大石崖下,因为那里,是我的“小家”。我的“家”里,最好的装饰应该是书。然后用泥巴做各种“家具”,把“家”装得整齐而漂亮。小女孩在家里舞蹈。

《子冶石瓢》 黄云初/作

七岁开始上学,调皮如小男生。总爱翻腾家里搁置的老家具,最爱明式的简洁,形成最原始的喜好判断依据。马鞍上的红绸总是撩拨着我的小心脏,那穗儿、那铃铛,像是某种召唤,使得我总想着拥有一匹马,但是至今,我也没真的骑过。

八岁守着我家的枣树,每掉下一颗没成熟的枣(或者枣花),我都心疼得不得了,因为这意味着我将少吃一颗。

九岁会拿着砍刀把屋后的竹子砍断。截成竹节用小刀在上面刻花纹。刻各种丑得不能再丑的花,自己却满足得不得了。然后把高矮不齐的竹筒摆成一排插满各种野花,自得其乐。每天放学就很嘚瑟,总是在回家的路上拣各种漂亮石头,到家藏在床底。有天回家发现床下没了,然后总能在垃圾堆上再次找到。敢怒不敢言,再次捡回家。这是不变的循环。

十岁的时候,会趁着下雨天,在石坡上制作瀑布,把周围的水源全部截流疏导,看白色的瀑布冲淡岩层的神色。彩虹就在身边挂起,颜色惊艳得让人害怕。总想着用蒿草做一个房子,就可以在晚上和弟弟不回家。每次做完却总是担惊受怕,因为随时会坍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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