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成效及主要做法
2016-02-06闫映宇
中国水土保持 2016年5期
关键词:新疆
闫映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新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成效及主要做法
闫映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0)
[关键词]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成效;新疆
[摘要]新水土保持法实施后,新疆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开展实施办法修订工作,并于2013年10月1日正式施行;随后又结合实际陆续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介绍了新疆水土保持配套法规体系建设的成效和特点,并总结了在推进水土保持配套法规制度建设中的主要做法:周密部署,落实立法项目;深入调研,掌握一手材料;突出重点,分类加快推进;加强协调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强化学习和宣传,夯实社会基础。
1完善配套法规体系
新疆自治区水利厅以新水土保持法颁布为契机,积极主动争取人大和政府的支持,加强与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对照新水土保持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集中精力,立即启动了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的修订和完善工作。
以立法为重点,修订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以配套……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