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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成效与经验

2016-02-06

中国水土保持 2016年7期
关键词:海原县生态修复水土保持

刘 军

(海原县水务局, 宁夏 海原 755200)



海原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成效与经验

刘军

(海原县水务局, 宁夏 海原 755200)

[摘要]宁夏海原县地处西北内陆,是典型的黄河流域水土流失重灾区。“十二五”期间,海原县先后在清水河水系的葫芦河、红柳沟、苦水河等干支流开展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使当地的农业生产条件和居民生活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在调查水土流失现状的基础上,总结了海原县实施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实践经验,并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包括:以建促修,在经济发展中维持生态平衡;以调促修,调整产业结构有利生态修复;以移促修,实施生态移民配套措施促进生态、经济双增长;以管促修,多方协调等。

1海原县基本情况

海原县地处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部干旱带[1],位于东经105°09′~106°10′、北纬36°06′~37°04′,土地总面积6 899 km2,其中黄土丘陵4 553 km2(占66.0%)、河谷川地1 442 km2(占20.9%)、塬地304 km2(占4.4%)、山地及其他600 km2(占8.7%);气候类型为北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常年干旱少雨,多年平均降水量380 mm,降雨大多集中在秋季,多年平均蒸发量高达1 351 mm,素有“十年九旱”之称,尤其常年风大沙多、水土流失严重,导致各种自然灾害频发;作为典型的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五副区县域,海原县山大沟深、地形复杂,平均海拔1 951 m,地貌类型多样,地势自西南向东北倾斜,海拔1 336~2 955 m;依据地形、地貌特征,形成了明显的流域体系,按大流域可分为清水河水系、祖厉河水系和内陆河水系;流水侵蚀作用导致域内冲沟发育、沟壑纵横,地形支离破碎,形成了川塘地、沟坝地、沟谷台地、黄土残塬、丘陵坡地、山坡地、土石丘陵坡地、河滩地、山麓洪积扇和冲沟十大地貌类型,境内水土流失严重且呈现多元化发展。据调查,海原县有水土流失面积4 406.8 km2,占全县总面积的64%,其中水力侵蚀面积4 387.8 km2、风力侵蚀面积19.0 km2,侵蚀模数1 000~7 600 t/(km2·a)。针对水土流失严重的状况,海原县坚持乔、灌、草相结合,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2],积极筹措资金,多方争取项目,实施封山育林、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工程,全县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 068.21 km2,治理程度达47%,其中旱作基本农田46 396 hm2、造林68 738 hm2、种草40 401 hm2、封禁治理及保土耕作51 286 hm2,水土流失呈现缓解的趋势。

2生态修复试点工程

2.1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开展情况

“十二五”期间,海原县水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452”产业发展思路,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以节水型社会和水保生态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速推进重点工程、民生水利、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完成了国家农发水保项目海原县西安镇臭草沟项目区小河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海原县2014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和海原县甘盐池张寨柯砂石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以及海原东南部受水区配套工程等,将工程建设和资源保护有机结合,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为近期必须取得突破性进展的重要工作,加强辖区内水土流失防治,对裸露土地进行植被恢复,逐渐遏制了水土流失扩展和生态环境恶化的势头,取得了显著的效果。截至2014年底,全县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 922.04 km2,治理程度44%,其中建设旱作基本农田415.33 km2(梯田366.67 km2、沟坝地36.00 km2、压砂地12.66 km2),造林646.49 km2,种草353.01 km2,实施封禁治理507.21 km2。2015年,海原县实施了海原县田拐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海原县套子坡耕地综合治理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海原县臭草沟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2015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项目。

2.2生态修复工作成效

(1)生态系统自我调控作用增强,区域植被种类和数量增多。自实施封山禁牧、水保工程、生态修复试点工程以来,海原县生态环境整体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系统自我调控作用增强,区域植被种类和数量增多,水土流失强度逐年减轻,不少原来低产的林草地变高产,促进了生态改善和农牧业稳定发展的良性互动,为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农牧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群众生态意识普遍增强,农牧民参与封禁治理的积极性提高。通过近些年的实践,群众对生态修复的认识普遍提高,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理念、依靠生态自我修复的思路已得到社会各界的逐步认同。海原县政府不仅将“封育保护、依靠生态自我修复”作为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还把生态修复确立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全县各地通过实施以电代柴、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生态调水工程等,向农牧民普及了生态知识,让他们感受到生态自我修复是让土地休养生息、实现生存发展的正确选择,从而提高了他们参与封禁治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3)区域生产方式转变,土地压力减轻。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海原县城镇化建设的进程,许多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或转移到非农牧产业,土地压力逐步减轻,为封山禁牧、封育保护和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创造了条件,而高效农业的推广,则进一步促进了农村生产方式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的转变[3]。许多农民已经逐步走出了“超载放牧,越牧越荒”“越垦越穷、越穷越垦”“自给自足,广种薄收”的怪圈,树立起集约经营的新观念。依靠科技发展生产,能进一步提高土地的超载压力,也为生态修复创造了条件。

(4)积累了经验,技术路线初步形成。海原县是全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县。2003年5月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实施封山禁牧后,海原县在封山禁牧实践中通过荒山到户承包、全面封禁,推广实施了封禁治理,取得了一定的经验[4]。近年的实践表明,在地广人稀、降雨条件适宜、经济开发强度较低的水土流失区,依靠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可大面积地恢复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水土流失防治步伐。生态自我修复不仅能重建稳定的生态系统,而且是在当前经济社会条件下海原县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最佳选择。2011年,海原县颁布实施了《海原县封山禁牧实施办法》,为大面积实行封禁保护、充分发挥生态自我修复能力、恢复植被提供了保证[5]。

3主要做法和经验

(1)以建促修,在经济发展中维持生态平衡。“十二五”以来,海原县抓住西部大开发和退耕还林还草的历史机遇,积极顺应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把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大目标与区域生态平衡、封山育林、生态修复有机结合,在解决干旱缺水问题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立了抗大旱、长期抗旱和防大灾的工作思路,加大设施农业、特色产业供水工程和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修建水库并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积极实施饮水解困、防氟改水和自来水入户改造等项目建设,解决了农村群众饮水困难。同时,封禁抚育南华山和西华山的涵养林,兴修旱作基本农田415.33 km2,实施天然林保护面积60.00 km2、人工种草留床面积379.33 km2,加上人工绿化造林及天然草地面积,全县林草覆盖率由原来的32.7%提高到48.0%,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23.0%,恶化的生态环境开始向良性循环发展。

(2)以调促修,调整产业结构有利于生态修复。“十二五”以来,海原县把调整产业结构作为促进生态修复的重要抓手[6],确立了“封山退耕、舍饲养殖、草为主导、强农富民”的开发思路。除引进小尾寒羊实行舍饲养殖外,海原县还在域内大力推广了设施农业和特色产业,在海城、西安等10个乡(镇)配套设施农业供水工程46处,为设施农业基地建设及马铃薯、硒砂瓜、小茴香等特色农作物生产创造了条件。

(3)以移促修,实施生态移民配套措施促进生态经济双增长。生态修复不是简单的封闭式管理,不能单纯禁垦、禁牧、禁伐,而是要与“三农”问题紧密结合,从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入手,找准突破口,为生态系统减轻压力,使生态系统休养生息。为此,海原县政府积极配套相应政策与措施,根据国家治理管护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要求,分别由县政府、县人大、乡政府等机构制定并发布了《海原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封育区范围公告》《项目区水土保持封育治理保护条例》《项目区水土保持封育治理管理办法》《项目区水土保持封育治理管理人员职责》《项目区水土保持封育治理乡规民约》《项目区水土保持封育治理监督检查奖罚制度》等,并在实施封禁抚育措施的同时,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为目标,大力发展劳务输出和舍饲养殖。这种以生态移民为突破口推进的生态修复,重点开展水源涵养林区及周边、中北部库坝淹没区、生产生活与生态条件极度恶劣地区移民,同时采取舍饲养畜与扶贫攻坚相结合,对贫困户、专业大户、畜牧加工企业优先发放贷款、提供良种、配套扶持资金、无偿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规定产业培育初期一律免征各种附加费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为生态修复创造了条件,保障了封得住、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巩固了生态修复的成果。统计显示,目前海原县已实现马铃薯种植面积7.3 km2,年总产量16 500 t,年产值达990万元,较农民赴新疆、山西、内蒙古等地务工(人均月收入1 100~1 500元)收入还高,真正实现了生态和经济的双增长。

(4)以管促修,多方协调。生态修复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多个部门、单位共同协调合作完成。为此,海原县政府在制定粮食补贴、税收、产业结构调整等相关配套政策和措施的同时,积极协调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退牧还草、农村能源改造、调水工程、生态移民等任务涉及的各个部门,设立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大面积禁牧、小流域治理”的管理手段,建立起统一的协调机制,解决了群众关心的口粮、燃料和饲料等生产、生活问题,确保了生态修复工程顺利实施。

4结语

“十二五”期间,海原县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实践证明,加强对群众的宣传与引导,因地制宜地开展生态移民工程,在加强山林抚育保护的同时利用有限空间积极开展设施农业建设,全面提高区域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是开展生态修复试点工程的基础。因此,基于封育管护、转变农牧业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多种措施,以小治理、大封禁,小开发、大保护为主要特色的水土保持工程,必须以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由水利、林业、农业、畜牧、科技、财政、扶贫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动。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既需要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重视与支持,又需要有配套的政策法规为依托,既需要有系统的精细化管理规章制度,又需要有健全规范的管护队伍,因此建章立制和依法实施相辅相成,政策保障和财政支持同等重要。只有充分认识到保护生态和保护农民长远利益是相得益彰的统一体,在大规模禁牧中优先确保农牧民不减收,金融信贷、科技推广、卫生防疫、市场开发等服务同步跟上,才能真正找到封禁监管的着力点,统筹协调和通盘考虑,充分发挥水源涵养林和防风固沙林的作用,为生态自我修复创造条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

[参考文献]

[1] 杨学.海原县水利事业发展[J].宁夏画报:时政版,2008(4):52.

[2] 冯中声.海原县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西部资源,2012(5):65-66.

[3] 海原县水务局.构建和谐水利 保障经济发展[J].共产党人,2008(22):68.

[4] 李强,陶克图.辉煌50年——海原县水利事业发展纪实[J].宁夏画报:时政版,2008(5):46-49.

[5] 冉海萍.海原县水土保持国策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浅析[J].价值工程,2014(30):315-316.

[6] 宁夏“十二五”中南部地区生态移民规划[EB/OL].[2015-08-16].http://www.nxfao.gov.cn/html/2012-10/2427_052.html,2011-10-08.

(责任编辑李杨杨)

[中图分类号]S157.2

[文献标识码]C

[文章编号]1000-0941(2016)07-0029-03

[作者简介]刘军(1966—),男,宁夏海原县人,高级工程师,学士,主要从事水利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

[收稿日期]2015-11-15

[基金项目]2012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科技推广项目

[关键词]水土保持;生态修复;试点工程;海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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