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和持续推进方向
2016-02-05宋成武
中国水利 2016年14期
宋成武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局,223801,宿迁)
宿豫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和持续推进方向
宋成武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水务局,223801,宿迁)
宿迁市宿豫区根据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求,立足设施配套完整化、协会运行规范化、产权明晰责任化、定额管理精细化、奖补激励精准化的“五化机制”建设,抓实计量收费、定额考核、农户参与“三个环节”促进农业节水,依靠“四个到位”保障政策落地,紧扣“五个方向”实现持续推进。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持续推进;宿豫经验
一、改革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作为平原河网地区兼南水北调东线水源地,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水利工程供水收费仅仅局限于“补偿”成本性质,既没有严谨的成本测算方法支撑,也未形成农业水价制度范畴的定价、核算、调价、补贴等运行机制。实际操作时水管单位实行“按需定供”农业供水模式,水费收取实行按种植分类(水田、旱作物、经济作物、水面养殖)、分供水条件(自流、提水两种形式)按亩收费(以下简称“按亩分类收费”),由此形成农户用水无约束的状况:无节制引水(根据经验判断随时引水,特别是自流引水)、无秩序引水(私架设机泵根据方便程度随时引水)、无额外经济负担引水 (按亩交纳了水费就有引水、用水权)、无有效管理引水(乡村组不管、供水单位管不了),以至节约用水自律意识完全丧失。与此同时,灌区续建改造后,虽然干支渠系完成了防渗处理,减少了沿途输水损失,缩短了供水时间,但至斗渠以下末级供水系统,却仍然是无约束的粗放用水,往往形成上游供水、下游排水,灌区节水改造的实际效果并不十分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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