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背负虚无的十字架,寻找救赎之路

2016-02-05贺子钰

现代世界警察 2016年11期
关键词:十字架东野犯人

文/贺子钰

背负虚无的十字架,寻找救赎之路

文/贺子钰

所谓的罪与罚,究竟本质为何?是让犯人听到自己的死刑宣判而感到解脱,还是让他重返自由社会,但用尽一生赎罪?

上面这句话是东野圭吾在他的一本书——《虚无的十字架》中抛出来的问题。这本书的创作灵感据说是来源于一起震惊整个日本的入室杀人案(即福田孝行杀人案),一名刚满18岁的少年杀害了一对母女,并且进行奸尸的严重罪案。在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尽管人权律师大声疾呼枪下留人,但日本舆论却“一面倒”地支持被害人家属。经过九年缠讼,少年终于被判死刑。这起案件到了后期已经超出了一场单纯凶杀案的审判,反而演变成一次对死刑存废问题的争论。东野圭吾也由此构思出了这部小说。

作为日本推理小说社会派的代表人物,东野圭吾的小说有别于传统的“本格派”与“变格派”在案件推理上的侧重,而是着重于对人性与社会现象的深入发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人物命运发展中设置各种悬念,并结合这些社会元素去探究犯罪背后隐藏的社会原因。因此在他的笔下法律一直是充满矛盾的存在。

东野圭吾通过小说主人公中原道正的眼睛与经历见证了两种对待生命的不同态度:

年轻的仁科史也与女友井口纱织因为一时冲动,还在学生时期就有了孩子,缺乏正确引导的他们亲手杀害了自己的亲生骨肉。一段青梅竹马的纯真恋情也因此变成了不堪回首的噩梦。对史也和纱织而言,对幼时残忍无知的悔恨慢慢在内心发酵,压得他们无法喘息。成年后良心的杖责也一直鞭挞着他们,活着的每一天都如同身处炼狱,生命中也再无快乐。

纱织认为自己如同老鼠般卑劣,并患上了偷窃成瘾的毛病,她在内心深处认为,被世人所唾弃,就是对自己最好的惩罚。史也背负着这具沉重的十字架不断地寻求弥补自己罪行的方法,成年后他选择成为一名儿科医生,每天都在不遗余力地拯救着那些濒临死亡的小生命,后来更救下了一位因受骗而试图自杀的孕妇,并承担起了照顾她和孩子的责任。或许在他看来,对这对母子的持续付出会让他备受煎熬的内心稍微好过一些。

而对于另一位杀人犯蛭川和男来说,不管是他自己的生命还是别人的生命或许都如草芥般无足轻重。他因为杀害了中原道正八岁的女儿而被判处死刑,在得知自己的判决结果后他反而有一种身心放松的感觉,甚至放弃了上诉,原因竟然是“太麻烦了,懒得再上诉”。从这句话就能看出他对自己的生命已经不再执着,并且直到这时,他也没有对自己的罪行进行过真正的反省。

从他们身上,我们可以鲜明地看到两种对待生命的态度。史也身上我们能看到一个犯错年轻人的悔改之心,以及后来他对生命的敬畏与尊重。而在蛭川身上我们只能看到一个对生活失去热情,对生命漠不关心的虚无主义者。

再回头想想,对于我们大部分人来说,在对待一个犯了重罪的人时首先想到的就是把他们关进监狱或者剥夺其性命,大部分的人认为这样就算对某些人犯下的罪行进行了惩戒,以为这样就能以儆效尤,使其他人不敢越雷池半步,但事情是否真的如世人所想的那么轻易呢?或许并不是这样。

如果是对于一个心存良知的人而言,哪怕极偶然的一次作恶,都会在其心中留下难以磨灭的阴影,哪怕没有死刑,道德良知的谴责也会让他们终生背负着一具沉重的十字架。而对于那些穷凶极恶的罪犯来说,死刑未必就能达到我们所期望看到的效果。

所以,历年来无数的人提出要废除死刑,当然原因并不仅仅只是上述说的这些,但大致可以归为以下几点,即人权天赋、死刑错用、不稳定性(死刑的有无与一个国家的谋杀案数量并没有一定的联系)、增加了不合适的赦免所带来的恶性影响。或许在很多人看来,冤假错案中死刑的错用是死刑废止运动中最有力的声音,但我的看法却稍有不同。举个例子:在事件A中,犯人被判了死刑;在事件B中,犯人也被判了死刑。但这却是完全不一样的两起事件,加害人与受害人及其家属也完全不一样。但最后结果却全都用死刑给结束了,这不得不说是死刑的一个缺憾。

在写这篇文章时我查阅了不少有关书籍,甚至也差点儿被死刑废止论所说服,但是细思之后我依然觉得这些并不能真正成为废止死刑的充分理由。

这就涉及几个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公正”。“公正”这个词最早在《慎子》中出现。慎到在书中提出:“故蓍龟所以立公识也,权衡所以立公正也,书契所以立公信也,度量所以立公审也,法制礼藉所以立公义也。”

在《史记·高祖本纪》中也记载了刘邦“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这也是一种比较朴素的“公正观”。后来唐太宗也把“以公平为规矩,以仁义为准绳”作为在整个司法系统以及选官、择官中的标准。

由此可看出,在中国自古以来“公正”这种观念就已深入人心,不管是在行政管理上还是在社会生活上。

“公正”也正是现代法律价值的核心。而死刑的废止却恰恰违背了法律的“公正”这一重要原则。对于这点我想引用一段《虚无的十字架》中的原话,因为我无法再找到更深刻的话来代替下面这段描述:

请想象一下,自己的家人被杀,要经过怎样的痛苦才能接受这个事实。就算犯人死了,被害人也不会醒来,但遗族要求什么才好呢?之所以请求死刑,是因为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手段能让遗族感到慰藉。

就算是下达了死刑判决,那也不意味着遗族就胜利了。他们什么都没有得到,只不过是经历了一些必要的手续罢了。即便是最后执行死刑也是一样的。这都不能改变犯罪者夺去了自己心爱的人的事实,心中的伤痛也不能痊愈。有人会说,既然这样的话,没有死刑不也没关系吗?并不是这样。如果犯人还活着,那么遗族就会想:“为什么他会活着?他有什么权利活着?”这样的疑问最终会腐蚀遗族的内心。有人提意见说,可以废除死刑,改为终身刑期。这些人完全没有理解身为遗族的心情。如果实施了无期徒刑,那犯人还是活在世上的。在这个世界的某个地方,每天吃饭、聊天,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两个兴趣。不停止这种现象,遗族就会一直痛苦到死。对于遗族来说,犯人只能用死来“谢罪”。这样,遗族才能越过悲伤的节点。然而,即便是跨过了节点,遗族也不能忘记这一路走来的痛苦。他们全然不知,自己以后要怎么办,走到哪里才能重新得到幸福。如果连允许家属走向未来的机会都夺取了的话,那么遗族要怎么办才好?所谓的死刑废止,也就是这样的东西了。

就像上面所说,死刑虽然无法让被害人再死而复生,但却给了被害人的家属一个继续活下去并走向未来的机会。

书中的这段描述让我想起了福田孝行杀人案中受害者家属本村洋在得知杀人犯仅需在监狱待七八年就会被释放后,曾说过这样的话:“我对司法很绝望。原来司法保护的是加害人的权益,司法重视的是加害人的人权。被害者的人权在哪儿?被害家属的权益在哪儿?如果司法的判决就是这样,那不如现在就把犯人放出来好了,我会亲手杀了他!”

其实本村洋的这种复仇心态也是公正思想的一种体现。倘若对于社会中存在的那些非正义行为不进行遏制和惩处,那么部分本来具有正义愿望的人就很可能开始效仿这种行为,从而可能造成大量非正义行为的发生。

而且,刑罚存在的一部分意义也是为了避免私人的力量对罪犯进行报复而采取的一种公众处罚方式。如果把死刑取消,谋杀等重罪或许会更加肆无忌惮发生,而私刑和私力报复也会随之泛滥。

当然,基于“公正论”下的死刑也是有其局限性的,因为公正论过分强调犯罪和刑罚两者的等同性,这就必然导致我之前所提出的质疑,即异罪同罚。但是随着社会发展,相信人们道德观中的公正观及其刑罚观会变得日趋理性,丰富的物质财富以及民智的逐渐开化或许会让更多的人去认真思考生命的意义,刑罚的严厉程度可能也会逐渐减轻,这应该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吧。

对于死刑存废这个问题,或许正如孟德斯鸠所言:当人们对失去安逸生活的恐惧大于失去生命,那么死刑就应该废除;而当人们对失去生命的恐惧大于失去安逸的生活,那么,就不应该废除死刑。

猜你喜欢

十字架东野犯人
东野稷驾马车
东野稷败马/《庄子》
Comparison between To the Virgins, to Make Much of Time and To Hélène
请将我钉在俗世的十字架上
蓝鸟
监狱犯人室内定位算法研究
东野圭吾《绑架游戏》将拍网剧
谁的错
抢“平安”
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