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媒介经营伦理失范的表现与治理
2016-02-03唐爱平
传媒 2016年20期
文/唐爱平
当前媒介经营伦理失范的表现与治理
文/唐爱平
21世纪报系问题、《中国特产报》敲诈问题等,都明确地指出媒介作为独特的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行为中存在着许多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没有履行其基本的社会职责,而这种现象就是学术上所谓的媒介经营伦理失范行为。近年来,从“上海外滩踩踏事件”中媒体深入报道受害者杜宜骏是否合理,到《深圳晚报》未经家属允许拍摄歌星姚贝娜遗体,新闻媒介伦理受到了日益强烈的关注。本文立足于国内媒介经营现状,分析媒介经营伦理失范的表现、原因,并从国家、媒体、受众等相关维度提出治理对策,以期为业内同仁提供有益思考和启示。
媒介经营 伦理失范 具体表现 治理对策
全媒体时代,新媒体的崛起为受众获取和传播信息提供了极大便利,但在新的时代语境下,社会普遍存在着矛盾激化、唯利是图、焦虑不安等问题,再加上互联网匿名性、开放性、互动性等特征,为媒介经营伦理失范问题的产生提供了温床,出现了新闻敲诈、有偿新闻、虚假发行、侵权广告等问题。媒介经营伦理失范完全违背了传播规律和本质特性,破坏了正常传播秩序,不利于正确舆论导向的实现。所以,媒介经营伦理失范的表现与治理研究已经成为重要课题,加强对其理论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价值与指导意义。
一、媒介经营伦理失范的表现
1.有偿新闻。有偿新闻就是新闻媒介机构凭借自身话语权优势,不顾职业操守,只有在采访对象提供一定费用或好处后,才对正面信息进行报道,或对负面信息不予报道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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