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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手机媒体的发展阶段及其引发的传播变革

2016-02-03杨驰原,匡文波,童文杰

传媒 2016年23期
关键词:彩信手机短信传播者

第二部分 手机媒体的发展阶段及其引发的传播变革

手机作为一种通讯工作,其一开始只具备基本语音通话功能。手机的短信功能,是手机与媒体正式联姻的开端。随后,手机的功能从短信、到彩信、手机报,文件形式从文本到图片、声音、动画、视频,手机整合了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媒体形态,其媒体功能越来越强大。随着移动通信技术、互联网技术以及无线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手机从2G(第二代移动通信技术)时代,经过2.5G,步入了3G(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4G(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时代,并迈向5G。2.5G时代WAP(无线应用服务协议)是移动通信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第一阶段性产物,手机开始能够通过WAP浏览器浏览专门的WAP网站的图片和文字。随着3G的到来,新一代的移动通信系统融合了国际互联网的多媒体通信技术,在原有图文服务功能的基础上,支持手机通过无线网络进行多媒体网页浏览、实时可视通话、音视频观看、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等多种信息服务。3G网络的开通,使手机上网开始正式进入人们的生活。4G集3G与WLAN于一体,能够传输高质量的音视频与图像、多媒体文件,通信速度更快,性能更稳定。目前5G(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在各国已从概念进入到技术研究阶段。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手机经历了从功能手机到智能手机的两个阶段。在不同的阶段,手机媒体作为一种传播媒介,对人类传播活动带来的影响也不尽相同。

功能手机及其主要媒介形态

功能手机是相对于智能手机而言的,智能手机出现之前,手机只具备基本的语音通话和短信两大基础功能,附带游戏、铃声等少量简单功能。短信开启了手机与媒体的首次联姻。功能手机阶段,人们对于手机媒体的研究主要集中在手机短信、彩信上。笔者在此也主要以手机短信、手机彩信作为代表进行阐述。

手机短信并不是手机媒体的全部,而是一种初级存在形式,且可算是我国的一种特色。手机短信在我国成为一种传播手段,一方面是由于我国早期通信资费标准体系中,语音通话相对较为昂贵,而短信资费较为低廉,另一方面是由于短信功能的简单、易用,容易在用户中得到大量普及。2003年徐阵明、严三九等人通过对“非典”谣言传播的调查,发现手机短信是一种非常值得关注的信息传播通道 。手机短信从作为一种人与人之间通信的方式,逐渐成为一种新的人际传播模式,成为一种新的大众化信息传播的媒介手段。

手机短信能够随时、随地进行传播,突破了传播的时空界限,大大弥补了传统媒体的不足。“广州非典事件”在短期内迅速发酵,从区域性公众舆论迅速扩散到全国,传统媒体的缺位导致信息未得到充分及时的公开是一方面,而手机短信则在其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手机短信之所以快速彰显其媒体特质,主要因其用户多、覆盖面广、传播方式便捷。

手机短信引发了传统传播秩序的巨大变化。在传统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的基础上,手机被称为“第五媒体”,成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并引发了传播模式的巨大变化。手机短信逐渐成为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的工具,然而,短信作为一种手机媒体初级形态,有较大的局限性。一方面,短信的表现形式单一,只能传播简单的文字,且一条短信最多智能传递70个汉字,信息承载量非常有限;另一方面,初期手机短信的信息传播一般在人际、组织成员之间进行,不具备大众传播的功能,因而也缺乏权威性,且对传播者准入门槛的设置标准极低,导致短信传播活动泛滥,缺乏监管。时至今日,短信已经逐渐被国家官方机构应用于预警信息、公众服务信息发布,具备了一定的大众传播功能,但依旧难以逃脱其媒介形态固有的限制。各色广告骚扰信息、诈骗短信依旧层出不穷,垃圾信息内容花样百出。

随着多媒体技术的发展,在手机短信的基本文字编辑、收发功能基础上,手机媒体逐渐衍生出手机彩信、手机报等多种形态。手机彩信是在短信的基础上延伸了传播内容的形式,从文字拓展到图片、声音、动画等。手机彩信基本延续了手机短信的信息传播模式,只是传播的内容、表现形式更加丰富多彩。早期的手机彩信依旧只是人际传播、组织传播的工具,直到基于彩信功能的手机报出现,至此,手机彩信开始具有了大众传播的功能。手机报是基于移动通信网进行传输并在手机上进行阅读的、由报社与移动运营商合作并做了特殊编辑后的新闻,内容主要以图片、文字的形式呈现。手机彩信最大文件传送容量为100KB,因而可以传送更多的内容。手机报,是主流报纸媒体的一种传播活动延伸。

中国第一家手机报是2004年7月《中国妇女报》推出的《中国妇女报·彩信版》。2004年9月,新华社云南分社与云南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开始提供“新华快讯”手机报。2004年10月,中国日报与中国移动合作,推出了中国国家级报纸《中国日报》手机报。2006年11月,新华社与中国移动联合推出了新华手机报。2007年2月,人民网与中国移动合作,推出了《人民日报》手机版。随后各省省级日报也纷纷与当地移动通信公司合作开展手机报业务。早期手机报的内容主要是传统报纸刊登新闻的摘要、精编。手机报开启了彩信的有偿服务,《中国日报》手机报资费标准为1元/条,新华手机报资费标准为5元/月,《人民日报》手机报则以包月的方式,分地区资费标准3元/月至8元/月不等。而第一家手机报《中国妇女报》手机报,资费标准为20元/月。由此,手机报引领手机作为一种媒介,正式加入了大众传播媒介的行列。

功能手机引发的传播变革

1948年拉斯韦尔明确提出了传播过程及其五个基本构成要素,即:谁(Who),说了什么(Says what),通过什么渠道(In Which Channel),对谁说(To Whom),取得了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这就是著名的5W传播模式。简言之,五要素包括传播者、受传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传播效果。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通常是媒体单位向广大受众一对多发布信息,传播者的角色通常更加官方,媒介也作为党和政府的喉舌,大都服务于政府及相关部门。传播效果极大地取决于接收信息的受传者的数量规模。信息的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比较少进行互动,从整体上来讲,受传者在传播活动中处于一种比较被动的地位。

手机作为一种媒体形式的出现,引发了新一轮传播活动的革新。功能手机阶段,手机短信、彩信、手机报的信息传播活动中,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受传者,乃至传播效果的评估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播者。手机短信传播主体的身份不再是传统的主流媒体,传播者大多是个人、群体或组织。作为人与人之间信息沟通手段的延伸和补充,手机短信的传播一般呈现出一对一、一对多的特点,通过信息的单发和群发,将传播内容直接传递给个体受众。这个阶段传播者具有更强的主动性,整个传播活动依附于原有的人际关系,因而更容易得到信息接受者的信任。传播者与受传者能够实时互动,他们往往是一种更加对等的关系,这大大区别于传统媒体的媒体主导与受众被动接受的传播模式,手机短信的信息传播者和受传者平等地参与到传播活动中,并可实时互动。传播者的角色也会随传播活动发生变化,形成角色灵活互换。

手机报不同于手机短信,手机报是一种大众传播活动,其传播者还以主流媒体,尤其是主流报纸媒体为主,权威性优于手机短信、彩信传播,但互动性相对较差,主要还是沿袭了传统报纸的传播模式,报社发布信息,用户接受信息,除了传播途径是彩信的方式,传播者与受传者——用户双方之间互动极少。

传播内容。手机短信的传播者大都不是官方媒体,因而传播的内容更加个性化,更加符合传播者和受传者的传播活动需求。传播内容不再是面向大众的、普适性的信息,而是贴近小众人群的个性化、群体化的信息。一对一的人际传播,内容更倾向于实现对人的情感需求的满足和娱乐功能。一对多的群体传播,内容更倾向于共有性的信息传递、话题探讨等。由于传播主体多为个体或非官方组织,手机短信的传播内容真实性难以保证,缺乏权威性。“非典”舆论短期内急剧升温,正是将突发事件的群体性需求与个体之间情感需求,由群众自发地通过短信进行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实现传播内容的最大化扩散。“非典”传播尤其是相关谣言带来的不良社会后果,正是由于传播内容的真实性无法考证。因此,手机短信并不是非常理想的大众新闻传播媒体。

功能手机阶段的手机报,其传播的内容主要来自主流的、官方的媒体,权威性高,内容主要是对主流媒体稿件的摘录、精编,基本没有针对手机用户单独采编的新闻信息。

传播媒介。短信、彩信、手机报是功能手机阶段手机媒体传播活动的主要媒介形式。短信、彩信作为手机的基本功能和标准配置,为每个人成为传播者或受传者提供了便捷的工具。人们可以编辑短信,随时随地发送给所希望的信息接收者。不同于报纸、广播、电视,用户只要拥有一部手机,就可以随时随地进行信息传播活动。当然,初期的手机只能支持普通短信的编辑发送,受短信编辑字数限制,短信这一媒介的信息承载量非常有限。这一局限性在后续出现的手机彩信、手机报中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在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范围内,短信能够实时收发,因而手机短信、彩信传播时效性更强,且能够实现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信息的实时互动。

手机报较之传统媒体,其传播时效性更强,但与手机短信、彩信的灵活性相比,其个性化程度较差,主要通过移动运营商以群发的方式推送给订阅的用户。虽然都是借助于手机这一传播媒介,但手机报的传播者很难通过手机,针对传播内容与受传者发生互动。随着手机报商业模式的变化,手机报逐渐从用户付费订阅的商业模式转向依靠广告收费为主的商业模式,并试图通过手机报里的广告等营销手段与用户产生互动,但这类互动程度与互动水平很低。

受传者。手机短信传播活动中,受传者的地位大大提升,与传播者处于对等的地位。受传者也可能随时随地成为信息的传播者。传播者与受传者的身份界限越来越模糊。受传者不再只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也可以通过短信随时与传播者进行互动、交流。这一时期的受传者还常通过手机短信的转发功能,迅速加入信息的二次传播活动,成为新的传播者。由于手机短信的传播门槛很低,受传者在新的传播模式下具有更强的自主性。手机彩信受传者与短信受传者一样具有信息传播自由度,但彩信较之短信资费较高、文件较大、收发的成功率较低(依赖于网络信息覆盖质量和手机联网性能),因而,其使用普及程度、信息转发使用频率相对较低。

手机报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一种由传统新闻单位与移动运营商联合开展的付费业务,传统新闻单位被赋予了传播者角色,广大业务订购用户为受传者,其角色地位相对固定,手机报的用户再次转发的几率很低,因而手机报在一定程度上沿袭了报纸的传播模式,只是在收发介质和表现形式上,借助于手机这一媒体。

传播效果。通过手机短信进行的传播活动主要发生在熟悉的人之间,基于原有的人际关系,传播的内容往往具有更高的可信度,这种通过短信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传播方式,通常能够收获比大众传播更好的传播效果。同时,由于短信能够实时互动,对传播效果具有更好的增强作用。“非典”期间各类谣言快速扩散以及带来的社会恐慌,恰恰证实了手机短信这种非官方媒介巨大的传播效果和社会影响力。然而,随着各类虚假短信、骚扰短信传播活动的日益猖獗,短信传播内容的可信度与权威性越来越低,传播效果也越来越差。

手机报的传播者是官方媒体,因而在功能手机阶段,相比手机短信,手机报的内容更加权威,可信度更高,传播效果也更好。

手机报之后,开始出现了各种手机出版物。千夫长的《城外》是中国第一部手机连载小说,共4200字,被分割成60章,每章70字,由电信运营商以18万元买断版权后,分批发送给订购用户。整个模式与手机报类似,只是传播的内容是小说,不同于手机报内容来自传统的主流大众媒体。

功能手机阶段,以手机短信、彩信、手机报、手机出版为代表的手机媒体,作为一种新的传播媒介,逐渐进入各类传播活动领域,并形成了初步的媒体影响力。因而,手机媒体也被称为独立于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的“第五媒体”。

智能手机及主要媒介形态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手机的更新换代,手机媒体逐渐从功能手机阶段过渡到智能手机阶段。智能手机是手机与互联网联姻的产物。

世界上首部智能手机是IBM Simon。1994年,运营商BellSouth Cellular在美国正式推出这款设备。Simon提供日历、世界时钟和预约编排等实用工具,并能收发电子邮件,还可以运行存储在内存卡或其内部空间当中的第三方应用。虽然IBM Simon从技术上讲是首款商业发售的智能手机,但首款使用“智能手机”这个词汇的是爱立信R380。R380是首款运行塞班操作系统的手机。这款手机2000年上市,预装了一系列管理工具,包括日历、待办事项、世界时钟、语音笔记和联系人管理器,还内置了用于数据传输的红外接口,可通过内部的调制解调器使用WAP浏览器访问互联网或是收发邮件。早期的智能手机功能相对简单,但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智能手机的自动化程度已经大大提升。

从手机WAP上网开始,手机与互联网正式联姻,手机进入智能阶段。2002年创办的空中网是最早为手机用户提供多元化无线娱乐服务的网络服务研发商与运营商,其以彩信、WAP上网、手机游戏等2.5G、3G为主要开发平台,与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结成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他们,为中国超3亿手机用户提供各类电信增值服务。初期的智能手机,一般都通过登陆空中网来浏览各类网络信息。后来,几乎所有的网站都开始开发并先后推出手机WAP版网站,提供手机与互联网的连接服务。这一阶段,手机能够通过接入WAP网站,浏览新闻、搜索信息、收发邮件以及开展电子商务。但由于当时网速慢、手机性能相对交叉、资费高昂、网站商业模式不清晰、服务内容和水平远远不及电脑连接互联网等原因,WAP并没有真正带动手机无线上网的大规模应用。

随着3G、4G的普遍应用、手机性能的不断提升,以及无线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与普及,手机的智能化水平不断有了新的突破。对智能手机的定义,也不再限于WAP上网手机,而有了新的界定。

目前,智能手机能接入互联网,具有独立的、较为开放的操作系统,有独立的CPU和内存,运行速度更快、性能更好,能够安装各类应用程序,因而具有良好的延展性,基于智能化操作系统,可以通过安装第三方应用(APP,application的缩写),延展出很多新的功能和应用。

对比功能手机,智能手机更加人性化,可以根据人的需要进行软件功能的升级,以为人们提供更符合需求、更加人性化的服务。智能手机一般都具有很好的兼容性,能够兼容人们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各种个性化应用。当前各类手机应用,已涵盖到各种应用领域,先后涌现出一大批基于智能手机的应用服务,包括手机阅读、手机游戏、手机音乐、手机电视、手机视频、手机社交、手机电商等种类多元的产品。手机媒体的传播模式已从人际传播、群体传播扩散到组织传播、大众传播。近年来,社交媒体的出现更加强化了手机的社会化媒体功能。随着移动支付功能的兴起和完善,手机媒体已经开始渗透到人们日常传播活动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智能手机引发的传播变革

智能手机强大的媒体功能已颠覆了传统的传播模式和媒体传播秩序。当前手机APP应用涵盖新闻类、娱乐类、支付类、游戏类、教育类、美食类、旅游类、健康类、音乐类、电商类等多种类别,并兼容了报纸、出版、广播、电视、互联网视频直播、点播等多种传播形态,形成手机广播、手机电视、手机阅读、手机音乐、手机视频、手机游戏、手机社交等立体化的媒体服务形态。在手机媒体传播活动的整个过程中,传播者、传播内容、传播媒介、受传者乃至整个传播效果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传播者。手机媒体的传播者可以是个人、群体,也可以是传统媒体、各类企业、社会组织等。近年来,随着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的快速普及,各种个人、组织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成为一个新的信息传播平台。传播主体也从功能手机时代的个人、群体,扩展到传统媒体、政府官方机构、企业与社会组织,以及各类自媒体。传播者囊括官方的、民间的各种组织、团体和个人。传播活动也逐渐深入到社会各个领域。总体来说,功能手机时代,手机媒体主要的传播活动以人际传播、群体传播为主,兼有一定的组织传播、大众传播(如手机报)。智能手机时代,手机媒体全面扩大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组织传播、大众传播的传播范围、传播内容和层次。

智能手机阶段,手机媒体大大改善了传统媒体信息传授者之间的主被动关系,受传者的被动地位得到大大改善。从“内容为王”到“渠道为王”,传播者所争夺的终极目标,从内容到服务,最后落脚在受传者——用户这一群体之上。伴随着传播者范围的扩大,传播者的权威性、公信力也不尽相同。个体传播者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公信力相对较弱,而在人际传播中,依靠其社交网络中的强关系与弱关系,往往具有较强的可信度。官方组织、媒体类传播者在大众传播活动中的公信力相对较强。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也都纷纷通过开通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发布平台,积极争取传播者的主动性与话语权,整个社会都呈现出一种媒体化倾向。

传播内容。随着传播活动的主体——传播者的变化,传播的内容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媒体环境下,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几乎“井水不犯河水”,传播内容主要来自传统的媒体机构,而智能手机逐渐模糊了大众传播与人际传播的界限,将个人、群体、媒体、社会组织和机构生产、传播的内容都纳入到现代传播内容体系中。智能手机作为网络媒体的一种移动端延伸,其拍摄、编辑、上传、发布功能更加全面、便捷,为各类传播主体自发开展内容生产提供了可能。

除传统媒体机构生产的专业性内容外,各种企业、机构、组织、个人等非专业化传播者编制的传播内容也大量加入,加之互联网UGC服务向手机媒体的延伸,手机媒体的传播内容更加广泛,形式更加丰富,同时也带来传播内容的参差不齐。传播的内容有新闻资讯、政府公共服务信息,也有各种企业营销、推广、产品销售的信息,有大量社交媒体大V、自媒体的独家观点,更有大量个体用户自发发布的微博、微信等内容。传播内容涵盖传统广播、报纸、电视以及互联网提供的内容服务,类别覆盖新闻、娱乐、影视、资讯、游戏、电商、动漫、体育、教育、音乐等各大领域。

传播媒介。智能手机阶段传播活动的媒介仍然是手机。不同的是,功能手机阶段,手机媒体主要利用手机自带的短信、彩信等基本功能进行信息传播,而智能手机阶段,手机媒体可自由访问各类手机WAP网站,安装各类手机应用APP进行信息互动,传播活动更加多样、自主、便捷。媒体机构在原有传播媒介的基础上,通过开发、推广自有客户端和在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上建立公众号,进行新闻传播和信息服务。传统企业、政府机构、社会组织通过社交平台的公众号进行信息权威发布。

随着手机的智能化发展,手机媒体已不再仅仅是一种媒体形式,作为传播媒介,时代赋予了手机媒体更多的功能和使命。各类互联网企业通过开发手机APP应用,向用户提供多种多样的信息与应用服务。互联网企业借助于APP接入大量用户,在为用户提供信息或服务的同时,实现产品的商业价值。作为互联网的延伸,智能手机继承了互联网优质的实时互动性基因。无论是APP,还是公众号、手机WAP,都具体强大的互动功能,包括对传播内容的实时评论、转发、点赞、打赏等。传播媒介的功能也从简单的信息传递扩展到工作、娱乐、休闲、生活服务各个领域。

手机媒体的传播活动无处不在。不仅如此,手机媒体已经突破了信息传播的媒介属性,逐步彰显出明显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属性。手机购物、手机电商、手机智能家居服务……手机媒体在信息传递的过程中,从提供信息服务,走向提供政治、民生服务,社会经济服务和文化消费服务。

受传者。智能手机阶段,传播活动的受传者角色更加多样,在整个传播活动中的地位进一步提升。传播者与受传者身份之间的界限被打破。智能手机时代,传播活动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借助于手机媒体和各类APP服务平台,所有的传播者都是受传者,所有的受传者都可以成为主动的传播者。随着智能手机的功能多样、使用便捷,受传者也呈现出更加个性化、自主性的发展趋势。

一方面,作为传播活动的受传者,在海量的信息传播活动中,借助于手机媒体,受传者具有更强的自主选择性,可以根据自身喜好选择和订阅个性化的信息和服务。受传者的个性化需求大大提升,在传播活动中的主动性日益凸显。今日头条以“你关心的,才是头条”为服务宗旨,在积极聚合各大门户全平台新闻资讯的同时,用大数据对受众行为进行分析,精准地向受众提供个性化内容服务,聚合了多达3亿的用户规模,成就了其良好的发展势头和行业的领先地位。

另一方面,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媒介,逐渐打破了受传者的单一角色定位。微博、微信不仅支持受传者浏览信息,更支持其自主编辑、发布信息、转发信息,因而,受传者不再是单一的信息接受者,更是信息的发布者,其角色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传播者与受传者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所有的传播者都是受传者,所有的受传者也可以成为传播者。传播者角色不再是媒体的专利,受传者角色也不再是被动的接受者。

因而业界也普遍认为,当前的“受传者”,用“用户”来表述显得更加科学、合理。用户,是一种综合性的传播活动主体角色。当前手机媒体时代,“得用户者得天下”已成为移动互联网行业的商业圣经。

传播效果。手机媒体的移动性、便捷性、互动性大大提升了其传播活动的效果。手机媒体全面整合了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的优势,其传播效果已经远远超越传统媒体。随着3G4G与移动互联网的广泛普及,手机媒体已经开始全面参与信息传播活动的各个阶段。2015年“天津爆炸”突发事件的传播,手机媒体的传播速度远远超前于传统媒体,其传播效果不言而喻。在“天津爆炸”事件传播活动中,据查,最早关于此事件的消息来自一位博主的微博,随后多位网友用微博、微信的方式发布了天津爆炸的消息,并附有拍摄到的部分现场照片和视频。随后,消息被众多的用户(信息接受者)通过手机社交平台进行转发,快速促成了信息的二次传播,这些用户主动加入到传播活动,大大提升了传播速度,并迅速扩大到全国范围。主流媒体到达现场之前,消息已经得到广泛的传播。手机媒体用户自发参与传播活动,使手机媒体对这一事件的传播效果远远超过传统媒体。

同是借助于手机媒体,不同的传播主体、传播内容、传播形式,其产生的传播效果也会相差悬殊。以手机新闻类APP客户端为例,传统主流媒体的APP应用更有权威性,但今日头条、腾讯新闻等互联网新闻类APP产品已经占领了更大的用户规模。究其根源,这类基于移动互联网的手机APP以更加快捷、智能的方式,不仅可以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信息服务,更能提供灵活的互动功能,帮助用户系统性地了解相关信息,进行信息内化,甚至自发地评论、转发收到的信息,形成二次传播的效果。

随着当前信息化社会的快速发展,传播活动及效果不再仅限于新闻、资讯的用户达到率和接受程度,而是拓展到各种信息、资讯的应用与社会服务领域。手机支付、手机游戏、电商与金融服务等,为传播活动扩展了新的服务领域,也引发了新的传播效果体现形式和传播效果评估机制。一方面,传播效果直接表现为用户对传播信息的接受、互动程度和对传播活动效果的评价,另一方面,传播效果可体现在用户接受信息后产生的个性化的社会活动行为上,如信息转发、相关产品和服务的购买与消费等。传播的效果可通过大数据技术和手段,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评估。

如果说移动互联网正在颠覆整个社会的传统行业,那么基于通信网和移动互联网的手机媒体,已引发了传播领域有史以来最为广泛、深刻的变革,一轮手机媒体的全行业应用渗透与颠覆正在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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