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2016-02-02温晓燕
理论观察 2016年1期
温晓燕
[摘 要]自律师制度恢复以来,我国律师队伍的数量有了长足的发展,质量有了较大的提升,但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却远远落后于律师队伍的发展速度。党的十八大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律师职业道德的价值取向一致,是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标准,也指引着律师职业道德建设。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律师;律师职业道德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 — 2234(2016)1 — 0064 — 02
1979年我国律师制度得以恢复重建,三十几年来,律师不论是从数量上还是在质量上都有了长足发展。伴随着我国民主法治的进程,律师在立法公平、司法公正、人权保障、法治政府的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可以说律师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坚力量之一。但另一方面,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却远远落后于律师队伍的发展速度。现实中,律师以经济利益为导向,偏离正确价值观,违反职业道德的现象层出不穷,这不仅损害了律师的社会形象,降低了律师职业的社会认可度,最终会损害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社会公信力,影响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因此,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应当成为律师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引起律师行业的高度重视。
一、律师职业道德的价值内涵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实际上,每一个阶级,甚至每一个行业,都各有各的道德。”恩格斯在论证道德的阶级性和特定性,同时也提出了职业道德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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