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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知识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及实现方式*
——广西宾县“庙”、“场”之争的个案启示

2016-02-02

文化遗产 2016年3期
关键词:宾县非遗广场

覃 琮

地方性知识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及实现方式*
——广西宾县“庙”、“场”之争的个案启示

覃 琮

近年来,学界对地方性知识的研究甚热,特别是探讨旅游语境下地方性知识的存续、转型和再生状况。本文考察了广西宾县在发展炮龙节的过程中出现的“庙”、“场”之争时,地方民众如何通过坚守舞炮龙的信念和彰显老庙的特殊地位来影响和改变政府的原来决策,探讨地方性知识在“非遗”保护中的作用及实现方式。宾县的个案表明,地方性知识是可以在商业化语境下“非遗”保护中发挥作用的,但它必须依靠社区精英和组织力量;地方性知识的再生产是在文化传承、遵守国家政策和照顾地方的夹缝中相互妥协完成的;将民俗转化为旅游资源,必须尊重地方民众意愿,坚持“在了解中保护、在认同中开发”的开发思路。宾县虽是一个独特的案例事例,但亦可作为“非遗”保护的同类研究的参照物。

地方性知识 非遗保护 庙场之争 作用 实现方式

自吉尔兹(Geertz)的地方性知识(Local Knowledge)概念被引介到国内以来,*[美]克利福德·吉尔兹:《地方性知识——解释人类学论文集》,王海龙等译,北京:中央编译出版2004年版,第273页。学术界对它的讨论和理解已逐渐走向成熟。在理论解释上,有的偏重于文本和概念解读,有的侧重从哲学、法学、人类学等学科阐述这一概念的学科意义和普遍意义。在具体以地方性知识作为视角来理解某一区域或区域文化的研究中,有的研究关注地方性知识与当地社会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有的关注地方性知识与民族教育关系,有的关注地方性知识在族群认同或地方建构中的作用,等等。这其中,探讨地方性知识在当代特别是在旅游语境下的存续状况、转型和再生是其中一个重要分支。在既有的研究中,学者们已经注意到了全球化、现代化和旅游发展对地方性知识造成的深远影响。*这方面的经验研究较多,可参见游俊、田红《论地方性知识在脆弱生态系统维护中价值》,《吉首大学学报》(社科版)2007年第2期;袁同凯《地方性知识中的生态关怀:生态人类学的视角》,《思想战线》2008年第1期;孔祥智、钟真、原梅生《乡村旅游业对农户生计的影响分析——以山西三个景区为例》,《经济问题》2008年第1期。詹娜《断裂与延续:现代化背景下的地方性知识——以辽东沙河沟农耕生产技术变迁为个案》,《文化遗产》2008年第2期;张瑾《民族旅游语境中的地方性知识与红瑶妇女生计变迁》,《旅游学刊》2011年第8期;吴晓《乡村旅游语境中民间艺术的在场与形变——基于湘西德夯苗寨的个案研究》,《广西民族研究》2010年第1期;孙九霞、刘相军《地方性知识视角下的传统文化传承与自然环境保护研究——以雨崩藏族旅游村寨为例》,《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6期。但是,对于地方性知识在旅游语境中发生变迁的具体过程,还缺乏细致深入的研究。尤其是在民俗旅游开发中,地方政府以商业化运作民俗旅游产品开发时,与地方民众追求保护民俗文化“本真性”发生矛盾时,*虽然“本真性”是近年来兴起的一个概念,但鞠熙关于北京市民俗的研究表明,将民俗作为资源而加以改造利用的行为,不仅存在于现代社会,也存在于18世纪的北京内城社会中,市民将民俗作为资源,利用宗教权威与民俗符号解决现实问题。参见鞠熙《碑刻所见18 世纪北京内城民俗的变化》,《华东师范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2期。此外,大量经验研究表明,民众要求保持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真性”,并不意味着地方民众完全反对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化为资本运作的商品,完全恢复“它原本是什么”之意,而只是希望能按照他们希望的方式去传承和阐扬这些文化,是一种策略上的考虑。这些地方性知识是如何被固守的,民俗文化的“本真性”又是如何在地方性知识再生产过程中被表征的,相关研究尚未获得充分讨论。所以,通过实地调查来考察地方民众固守地方性知识的具体情境条件和过程,以及它如何因应地方政府政策、旅游开发和保持“本真性”方面所作的反抗、相关人群的诉求和互动之过程,将有助于学界更为清楚地了解当前地方性知识在旅游语境下“非遗”保护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实现方式。同时,更准确地把握地方性知识的存续、转型和再生的特点和规律,为今后地方性知识的推广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特别是发展民俗旅游面临“先保护还是先开发”的二难选择时。

一、宾县“庙”、“场”之争的由来

宾县地处广西中南部,是个由汉、壮和瑶等多民族组成的县份。壮族是宾县的土著居民,自秦汉以来,随着岭南被纳入中央帝国版图,陆续有汉族迁入,宋代时,狄青征讨侬智高后,随军部属很多留守宾县,逐渐改变了宾县的族群人口结构,汉族人口开始占据主要地位。明清以来,不断有汉族官员或群众从外省迁入,民国时,已有“县民以来自山东者最多,其次则广东、福建、湘、浙”一说*民国朱昌奎版《宾县志》,第58页。。至今,全县100万人口中,壮族和其它少数民族人口近20万,汉族人口约80万人。

不同群体汉族移民的持续迁入,给宾县带来了丰富多彩的多元文化,也形成了一些独具有地方特色的节庆。其中最有名的当属每年正月十一的炮龙节,它于2008年被评上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归入民俗类。实际上,正月十一这一天以前叫灯酒节,因宾县话“添丁”与“灯酒”谐音而得名,是宾县人特意为庆祝和祈求“添丁”而过的节日。过去,宾县人过灯酒节主要有以下几项活动:白天是男丁聚餐,晚上则是搞“取灯”、“取花”活动和舞炮龙,以庆祝节日。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舞炮龙。舞炮龙最大的特色就是“以炮烧龙”,将舞龙习俗和放鞭炮结合起来,赋以祈福和消灾的美好愿望。宾县人也有所谓“炮震千山醒,龙腾百业兴”的说法。这一天从下午六点半开始,整个县城特别是老城区和主要商业街龙腾炮响,火光冲天,彻夜未停。他们认为,“只要舞炮龙,就一切兴旺;哪年不舞龙,哪年就衰”;“只有舞炮龙,才算是过完年了”。

要完成整套舞炮龙,大致可分为三个程序:准备工作、仪式过程、仪式后的聚餐。准备工作主要有两项:一是集资制作炮龙;二是组织舞龙队伍和确定舞炮龙路线。此外,各街道还要准备好八音、锣鼓、火把、火铳等。仪式过程分为开光、炸龙和送龙归西三个部分。开光意为将天龙请下凡,魂入炮龙身。开光地点一般设在庙宇或街区社坛,由开光师傅(通常是当地的道公或男性长者)看好时间后,用嘴咬破鸡的羽冠,用鲜红的鸡血对准炮龙的龙眼涂血。开光实际上就是要为“炮龙”“画龙点睛”后,点醒、点活这条龙。此时,各处开光点的炮龙同时向天地礼拜,人们纷纷向炮龙燃放鞭炮,此时进入了仪式的第二个部分:炸龙。人们将事先备好备足的鞭炮拿出来朝“龙”身上燃放,龙队则在这些爆竹铺天盖地的小巷中左右翻腾起舞,给每一户人家叩头送福顿时。此外,在炸龙过程中,人们还可以和龙队展开钻龙肚、抢龙珠等活动。在舞炮龙过程中,宾县人相信把炮龙“炸得越烂越吉祥”。当龙队舞至街尾时,整条龙早被炸得支离破碎,但这是一个好的结局。这时街区长者指挥人们燃起火堆,奏响八音,把炮龙投进火中,让它随着熊熊的烈火升天,这叫“送龙归天”。至此,整个舞龙活动基本结束了。仪式后的共餐活动主要是喝“龙粥”,即用已被炸烂的“炮龙”作燃料,用碎肉和其它作料熬成“龙粥”,慰劳舞龙的勇士和左邻右舍。据说喝了它能除痛祛病,并能减轻被鞭炮灼伤的疼痛。

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宾县县委、县政府开始介入舞炮龙活动。1993年,当时的县委、县政府将灯酒节更名为“炮龙节”,但其发展并不顺利。进入新世纪后,旅游业成为地方政府进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方向。2005年,宾县县委、县政府政府认为宾县应走一条“民俗文化为主,自然景观为辅”的旅游思路,提出了发展“炮龙之旅”。恰好这一年,一位从央电视台海外新闻部来宾县挂职的副书记很快利用他的特殊关系将舞炮龙推上了中央电视台,并在2006年炮龙节前后以“中华一绝”为题在四台作了专门展播。由此,宾县炮龙节一下子“声名远扬”。宾县人也由官方到民间认识到,舞炮龙就是最好的宾县品牌,发展宾县离不开炮龙。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做大做强炮龙节、挖掘炮龙文化方面,地方民众和地方政府产生了所谓的“庙”、“场”之争。前文已言及,舞炮龙仪式过程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开光,开光最重要的场所就是“老庙”。老庙位于县城芦镇老城区中和、治兴、镇安三街交汇处,由于年久失修,重建前只剩下一栋不足100平米的低矮瓦房。但在宾县人的心目中,在老庙开光的炮龙才是最“原汁原昧”的舞炮龙。多年来,宾县的许多建庙积极分子一直想重建老庙,以复昔日的辉煌。2005年8月和2006年3月,宾县相继成立了“宾县民间炮龙艺术协会”和“宾县恢复重建炮龙开光老庙筹委会”(以下简称“炮龙协会”、“筹委会”,合称“两会”),会员骨干是退休的一批老干部和现任社区干部,开始宣扬炮龙文化,广发重建老庙的“功德信”,筹集资金。至2006年9月,募捐的款项已近10万元,“两会”的负责人踌躇满志,开始找人设计老庙图纸,以为年底前可以开工建庙。

正当民间重建老庙的筹备和捐款工作在大张旗鼓进行的时候,另一个“炮龙文化广场”(以下简称炮龙广场)项目也在宾县、镇(芦镇)两级政府内部紧锣密鼓地进行筹划。原来,随着近几年“炮龙节”规模的扩大,宾县县、镇政府认为,过去舞炮龙都是民间自发地在老城区进行,限制了炮龙节的大发展。因为老城区街道狭小,房屋密集,交通不便,房屋多是木质结构或以木板间隔,在燃放鞭炮时容易引起火灾,出事也不容易救援,特别是作为炮龙节起始和重要环节的芦镇老庙,地处三个街道的交汇深处,路况最差,老庙本身也已损毁严重,民俗特色“表现乏力”。经过多次调查和论证,县政府在芦镇老城区的北面,沿着中和街、同仁街和太平街的街尾一直到南梧二级公路(环城路),以卢村为中心(下文称之为A地),找到了一大块土地,有意把炮龙广场建在这里。一些参与论证的部门解释说,这个炮龙广场必须建设成一个集炮龙开光、舞龙、观光、商贸、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大型文化广场,需要500亩土地左右,以符合宾县未来“撤县设市”、城区扩建、营造新的发展环境的要求。一旦在这里建成炮龙广场,每年炮龙节的安全、交通、食宿等接待问题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对树立宾县形象,高质量地推介炮龙节也大有帮助,一举多得。9月份,县有关部门通知“两会”主要负责人,要他们暂时停止筹款重建老庙。12月初,“两会”被告知,有关建设大型炮龙广场的议案最终在县人大会议上获得通过,县委、县政府有关部门已开始着手项目用地的报批材料、经费筹措和规划等具体工作了。

对于这个未来的炮龙广场,一些政府官员充满了期待。他们认为,“宾县炮龙”是一篇大文章,从宾县到南宁市,都下决心要把炮龙节打造成东方的狂欢节,这就需要在推介炮龙节、规划炮龙之旅时必须高起点、高规格地筹划它的发展未来,而这其中,一个大型的炮龙文化广场是必不可少的。当时,宾县旅游局一位负责人曾做了具体的说明,指出每年的炮龙节,都有超过20万人以上的人前来观摩,无论是原来的文化广场、商贸城舞台(临时搭建),还是老庙都接纳不了那么多人。况且,发展炮龙之旅,不能节庆过后舞炮龙就停止了,要组建专业的舞龙队,将舞龙和舞炮龙发展成为一项游客项目,这些都可以在炮龙广场举行。

而对于“两会”和民众最为关心的老庙重建问题,县委、县政府含糊其词,一开始既没有说继续支持,也没有说反对,只是说现在无力顾及,也无瑕顾及,不再过问。后来又传出风声,说重建老庙可以,但必须迁址,把老庙迁移到炮龙广场来,成为炮龙广场的一部分。

然而,对于政府极力倡导的炮龙广场方案,“两会”却表示反对。他们担心,如果真建成了炮龙广场,舞炮龙的中心必然会从老庙转移到广场,老庙的地位将日渐衰落。对于后来传言的政府支持迁址重建老庙,“两会”和很多民众都不接受,认为老庙必须在原址的地方上重建,否则炮龙文化就失味。

二、“炮龙广场”会与传统 舞炮龙信念发生冲突

宾县的“庙”、“场”之争,实际上涉及到两个问题,一是地方民众为什么反对当地政府建设炮龙广场;二是地方民众为什么坚持要重建老庙,而且必须在原址的地方重建?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其一,炮龙广场与舞炮龙的传统发生许多冲突;其二,老庙是“龙穴”,炮龙文化的精华全部蕴藏在老庙里面。

在接受调查的民众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担心,如果舞炮龙活动的中心由老庙转到炮龙广场,会与传统舞炮龙信念发生冲突,对舞炮龙的传承和发展“危害极大”。这种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炮龙广场会破坏舞炮龙长期以来恪守的规则

舞炮龙活动主要是在老城区进行,“一条龙舞一条街”、“本街龙旺本街”是长期以来格守的舞龙规则。可是,炮龙广场是应政府“营造新的发展环境”而设计的,是个商业区,也将是个新的居民点,外地人肯定将占绝大多数,他们没有舞炮龙的传统,也不会了解舞炮龙的这些规则。届时,炮龙广场要举办大型舞炮龙活动,只能从老城区街道抽掉炮龙队过去,但是这样一来,谁会留守老街道舞炮龙,谁又会在老城区老街道观看舞炮龙,老城区老街道怎么办,谁来旺?在炮龙广场集中舞炮龙,方便了游客,满足了游客的需求,但是却“旺了外地人,衰了本地人”,表面热热闹闹,但是已经“没有什么意思了”。

(二)老城区的街道最合适舞炮龙对场地空间的特殊要求

缺乏专门场地,观赏无安全保障,是政府计划建设炮龙广场的重要理由。但是,“两会”的多数人认为这个理由并不充分,而且很可笑,说明政府有些人“并不真正了解舞炮龙”。宾县舞炮龙与其它地方舞龙的最大区别,就在于能在同一时间把舞龙、放鞭炮、烧龙、抢龙珠、钻龙肚等各种活动集中起来,场面热闹壮观、惊险刺激,既好看又好玩,是一种全民参与的群众文体活动。而要展现这些特点,达到这些效果,对场地是有特殊要求的:太宽太大,活动就会分散,太小太狭,活动又会展不开,最好的舞炮龙场地就是中和、镇安、治兴等这些老城区的老街道,长度不限,宽度在4-8米之间,刚好可以让炮龙“神龙摆尾”,两边居民对门住,楼上楼下,都可以燃放鞭炮。如果到一个宽大的圆形广场集中舞龙,这些特点就会荡然无存。一些舞龙老师傅已经抱怨说现在新建的一些主干街道,路面过宽,舞炮龙不能同时“照顾”两边街道居民,其精彩程度就远不如老街道。另外,很多人似乎对政府所说的安全问题并不担心,他们说在老城区老街道舞炮龙都舞了几百年了,有过烧伤、灼伤人的,但一向都有治疗秘方,也没有出过什么大的安全事故,何况现在已禁放大炮了,将来即使游客多了,只要准备工作做好了,也不会有大问题的。

(三)炮龙广场“开光”的舞炮龙不是“原汁原昧”

在宾县人特别是县城芦镇人的观念里,老庙是宝地,是芦镇的“龙穴”,只此一处。宾县的舞炮龙,正是从老庙发展起步,然后不断向外扩展,形成今天规模盛大的炮龙节,庇护了一代又一代芦镇人和宾县人,但“根”仍在老庙。至今,人们仍然相信,只有经过老庙开光的炮龙,才是“原汁原味”的,才能沾上“龙光”,最具灵性,最能应验。照他们的话说,在其它地方开光的炮龙,只得到“土地爷”的庇护,土地爷怎能跟龙公龙母相比呢?A地的炮龙广场不是“龙穴”,如果光建“场”不建“庙”,则意味着地失宝、庙失势、龙失威,任凭政府怎么在A地组织声势浩大的舞炮龙,那也是一种完全“变质了”的舞炮龙,只能“骗得了外地人,骗不了本地人”,甚至“骗得了阳人,骗不了阴人”。

三、在原址上重建老庙诉求 背后复振的“龙地”传说

(一)“地景”下的芦镇“龙地”传说

“地理景观”(landscape)一词出现于16世纪,它最初是画家所使用的称呼风景画的技术性字眼,很快成为地理学和建筑学中的词汇,现在已走向了跨学科化。人类学对环境的关怀总是围绕着文化与自然的关系来谈的,在这样的脉络下,地景往往被看作是一种当地人对所处环境的特殊的“凝视”,它是人类有意义的各种活动的结果,所呈现出主体(在地的)信仰和价值观念,是当地人自己对他们环境所作出的诠释。因此,人类学对地景的关心和研究,一是“人藉由地景来殖民自然”;二是探讨“地景如何承载资讯”*方怡洁:《地景、风水与儒商文化:云南和顺侨乡的民间文化与国家象征实践》,台北:国立清华大学人类学研究所硕士论文,2003年,第13-19页。。

风水作为地景的“里象”,是华人地景不可忽视甚至是最重要的成因、法则、观念与叙说。风水作为一种宇宙观、秩序观,所提供的意识形态对于减缓竞争中的社会差异有所影响,从而巩固了社区的存在。在现实操作层面,风水无论作为一种观念(一般人头脑中的),还是一项技术(风水师的叙说与表演或作法),必须透过物质才呈现出来,这个物质,即地景,如阴宅和阳宅之空间分布及建筑形式表现、建筑和自然环境的设计等等。*王斯福:《中国风水:历史与文化》,王铭铭、潘忠党主编:《象征与社会:中国民间文化的探讨》,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84-186页。风水观念通过地景的因素解释了一系列的文化问题及社会问题,并创造与之相应的社会秩序。

在芦镇人朴素的风水观念中,芦镇是一块“风水宝地”,老庙是“龙穴”所在地。这些观念,起源于一个在芦镇代代相传的“龙地”传说:

很久以前,在大明山武鸣和上林县境交界处的深山老林里,住着一公一母两条巨龙,神通广大,一直是当地的保护神,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两条巨龙从大明山深渊腾空而起,腾云驾雾,四处找新家。它们先在大明山找了好多地方,但是都不满意,于是,它们只好飞出了大明山,朝宾县方向飞过来。当它们飞到芦镇上空时,看到这里有一大块平坦土地,只有南部有高山,两条巨龙就决定下到地面来实地考察。龙公在前,龙母在后,从南山山间下来,但见芦镇山青水秀,地势开阔,林木茂盛,土地肥沃,十分高兴。当两条龙游走到今天的老庙正中央时,龙王就回过头来对龙母说:“这真是个好地方,我们就在这里安新家吧!”于是两条巨龙就在芦镇住了下来,世代庇护芦镇。因为芦镇有龙在这里安家,所以当地人就认为芦镇是“龙地”。这两条龙中,因为龙公是回过头来说话的,芦镇(宾县)人也把这条龙公叫“回头龙”。

老庙的地理方位,既是传说中龙公回头对龙母说话的地方,也是后来两条龙在芦镇的居所,即“龙穴”。老庙仅剩的佛祖寺门前大房柱盘着的两条青龙,就是传说中从大明山来到这里的“龙公龙母”,左边高一点回过头来张望的就是“回头龙”,右边低一点仰望的就是“龙母”。此外,两条巨龙是从南山半山腰顺山而下,到围村后就潜入到地表下面到达芦镇老庙的,所经过之地遂形成了一条小溪,老芦镇的人都说,这条小溪就是龙溪,是龙的化身。至今,不少芦镇人仍然相信,芦镇能从一个杂草丛生的小坡地,发展成为清末广西四大名镇,就是因为芦镇是块“龙地”,有龙的庇护,能聚人气,故人丁兴旺,海纳百川。

正因为老庙是“龙穴”所在地,它在舞炮龙活动中就具有不可取代的特殊地位。每年正月十一的舞炮龙,总是“龙凭庙势、庙助龙威,沿街登户,吞尘吐玉,赐福送丁,闹得全城人流如潮,炮声震地,锣鼓喧天,通宵达旦,热闹之极。年长月久,人沾其光,户享其福,镇获美名,县得扬声,积淀了内涵独特、内容丰富的炮龙文化”。舞炮龙的秘密,炮龙文化的精华,几乎全部蕴藏在老庙里面。

(二)作为“龙穴”之地的老庙是芦镇唯一仅存的庙宇

从清末新政开始,中国的庙宇已经成为有组织破坏的目标,接受过现代学校教育体系的新精英们对民间宗教采取了敌对行动。根据民国版宾县志的记载,清末民初,宾县“各乡庙宇多至80余所”,众神林立,香火旺盛。但是,“民国以还,破除迷信,捣毁偶像,各处庙宇除拆毁外,所存者均改为公所、学校,无复当年香火之盛矣”。而那些僧徒、和尚和尼姑以及道教徒们,自“破除迷信”后,“此辈遂已绝迹”。*民国朱昌奎版《宾县志》,第469页。。同全国一样,宾县的寺庙也经历了一个迅速没落的过程。

据“两会”负责人的调查,老庙以前的主体建筑,包括佛祖寺、三皇庙和观音庵三个部分,连成一体,为砖木结构,庙前还有炮龙开光坛、观光台、钟鼓楼,占地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是个拥有宫、庙、楼、坛四合一的建筑结构。家住芦镇老街的许多老人都说,解放前,芦镇经济条件好,地方乡绅或富商都很支持各种庙会活动,所以香火一直很旺,是芦镇及周边村民的祭祀和娱乐中心。但是,大约在1942年左右,老庙前的戏台(即重建前的熟食摊和猪肉行两栋浮铺)就开始用作芦镇五小校址。1948年秋天,芦镇搞市政建设,为打通靖安和中兴两街道,三皇庙被拆除。50年代中后期,老庙的庙会组织被取缔,老庙无人管理,导致佛祖寺和观音庵的殿堂被拆,里面的神像毁坏严重,门前的六根大理石柱倒塌。大约从60年代起,老庙开始被地方政府征用,先是观音庵被改为供销社仓库,尔后,殿外用于膜拜的广场和相临的钟鼓楼被用作农贸市场。从80年代起,整个老庙被纳入了芦镇中和农贸市场建设规划,熟食摊和猪肉行分别在膜拜广场和钟鼓楼的旧址上建立起来,观音庵被市场服务中心挤占,作办公室之用,结果是市场越建越大,老庙则一步一步地被占挤,最后只剩下了一栋不足100平米的破相瓦房——佛祖寺。不过,宾县人仍喜欢把它叫“老庙”。

尽管老庙昔日的辉煌和它如今破败不堪的现状不免让人嘘唏不已,但芦镇人却在伤感的同时,认为老庙能保得住佛祖寺,已是不幸中的万幸。据统计,整个宾县的所有庙宇,在“文革”结束后,仅仅有6座庙宇的建筑没有遭到彻底性毁坏,在县城则只有老庙一座。对于这一“奇迹”,“两会”的不少人还把这种幸运归结为龙公龙母的庇护,并认为正是有了佛祖寺的存在,重建就有了群众基础和现实依据。

四、重建老庙方案的胜出

从2006年9月份起,“两会”负责人就通过多种渠道,向县委、县政府表达了“老庙一定要重建”的决心。但是,一开始他们的意见似乎并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县人大有关炮龙广场项目的“决议”还是通过了,广场的规划设计、土地报批等各项前期工作也在有条不紊地进行。2007年1月,宾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决议,炮龙节由过去的民间零散组织转为政府组织引导。这一年的炮龙节,无论是正月初十的“炮龙晚会”,还是十一的“狂欢之夜”,县委、县政府都没有将活动地点设在老庙(这与06年是很大不同的)。虽然炮龙节的重头戏在老庙开光舞龙并没有谈出人们的视野,但却不像往年一样,老庙是唯一的中心。

没有人会揣测这是政府的有意为之,但却引起了希望重建老庙的人们的不安。2007年3月,炮龙节过后没几天,十几位建庙坚定分子相约来到办公室,商讨重建老庙的事宜。他们分析了当前的“局势”,认为建庙的工作能否重新启动,取决于炮龙广场的土地审批、规划等工作是否进展顺利,2007年可能是“关键一年”,只要国庆前后土地批不下来,“两会”就要去争取建庙,不能被动地等待结果降临。会议确定了“两会”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方向:一是密切关注炮龙广场的工作进展,特别是土地审批结果;二是募捐工作重新启动,但是暂时不必大张旗鼓,而是重点去寻找一批潜在的“大户”;三是继续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讲清楚“老庙在做大做强炮龙节中的地位和作用”;四是要找到在原址的地方上重建老庙的法律政策依据。

直到2007年9月份末,宾县向市、区政府申报的炮龙广场的征地规划没有下文。那些坚持建庙的积极分子早已按耐不住,判断炮龙广场已经“征地不成功”,又多次要求“两会”再次出面,向县委、县政府反映群众“强烈要求建庙”的意见。一位曾担任过宾县人大主任的“两会”主要负责人在国庆节后找到了县委书记,呈报了重建老庙的政策依据、意义、作用等书面材料,向其汇报了“群众都是要求建庙的”的强烈愿望,并且表示说,几位老板曾承诺,如果是重建老庙,他们捐多少都不成问题,可是要把老庙搬到广场那里建,他们不愿意捐。因之前有过多次交涉,“庙”、“场”之争在宾县已闹得沸沸扬扬,县委书记在与另外几位县领导商议后,向这位负责人表态说既然群众有建庙的强烈愿望,县委、县政府也不宜作过多干涉,就“尊重历史,顺应民意”。

县委书记的表态让历时一年多的“庙”、“场”之争有了最后的结果。从2007年10月中旬开始,宾县民众的捐款热情再次被点燃,工作组、设计图、施工队、捐款大户的兑现等其它各项准备也一一到位,11月初重建正式开工。至2008年的炮龙节,一栋高达15米的三层建筑物已竖立在旧址上,尽管刚具雏形,但芦镇老街几乎所有的炮龙队,都到新建的老庙开光起舞。

五、“炮龙老庙”的转型和再生产

宾县重建后的老庙,不是一次简单的建筑物建设,而是从名称、信仰空间和公共空间进行了一次新的设计,完成了转型和再生产。

(一) “双名制”:老庙新庙名的起用与妙用

在中国,国家对地表建立了严密的监管体制,一个新的存在物,在落到地表之前必须首先在政府公文中存在,先有“名”,才能成“实”。否则如果先有实,其存在随时会遭遇被否定的危险*高丙中:《一座博物馆—庙宇建筑的民族志——论成为政治艺术的双名制》,《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1期。。当然,这个“名”必须“师出有名”、“名正言顺”。

重建老庙开始时,“两会”的主要负责人就一直觉得“老庙”的叫法太土,不规范,想重新给老庙命名。要命名“老庙”,首先就要弄清老庙的来历。经过半年多的查阅县志和走访老住户,在重建老庙开工之时,“两会”的秘书长对外宣布,说老庙的原名是三皇庙,始建于明代万历十三年(1585年),至今已有四百多年的历史。重建以后的老庙该叫什么,“两会”成员内部有了分歧,秘书长提供了三个意见:一个是沿用原来的习惯称呼,即“老庙”;另一个是恢复其本来面目,叫“三皇庙”;最后一个是起用新庙名,叫“炮龙老庙”或“炮龙开光老庙”。秘书长本人倾向于“三皇庙”一说,认为既然已知原庙名,现在重建,就应该恢复原名,“正本清源”。但绝大多数“两会”成员则赞成新庙名——“炮龙老庙”,认为这个庙名既可以保留芦镇人的习惯叫法,又可以把老庙与炮龙文化紧紧地连在一起,对内好交待,对外好宣传。如果一定要突出老庙厚重的历史感,对外也可以称之为“三皇庙”,让重建后的老庙有两个名称。

(二)信仰空间的重塑和公共空间的拓展

“炮龙老庙”的庙名尽管把老庙与炮龙文化勾连在一起,但如何取得和维持其合法性,彰显文化内涵,还需要对老庙进行重新定位。“两会”在这方面颇费心思,采取的举措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重新挑选和安置炮龙老庙内所要供奉的神及神像;二、把炮龙老庙建成弘扬民俗文化的舞台,群众文化盛会的场所。

1.神像的重新挑选和空间安置

对于原来老庙供奉神像的安置,“两会”的成员都认为太过随便,极不规范。“想奉哪个神,只要捐点钱,找人做个神像,就可以奉哪个神,安放在里面,自己认为凡是好的就行。神像的摆放位置也没有要求,哪个神来得早就可以占据中心一点的位置,没有主次之分。”负责对即将落成新庙神像安置的“两会”秘书长坚持要求凸显三皇的地位。他查阅了大量有关三皇的历史书籍和图片,认为宾县以前的三皇庙奉供的就是中国古代的三大圣人黄帝、伏羲、神农,把这三位圣人神像安置到新庙最合适不过了。他解释说,伏羲是古史传说中的第一代帝王,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传说他蛇身人首,有“龙的传人”之说,宾县建的新庙刚好是“炮龙老庙”,对应得上,可以丰富炮龙文化;黄帝同炎帝并称为中华民族的始祖,立神农(炎帝)、黄帝像,表明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的后人,数典不能忘祖。他还分别在2007年11月初分别致信到甘肃天水、湖北随州和河南新郑三地,向当地的有关部门求索三皇的图像。

2008年10月,经过近一年的讨论和挑选,“炮龙老庙”神像的安置工作最终完成。老庙进门的正中央安置的是黄帝、伏羲和神农,紧靠其左边的分别有两排,第一排分别是药师傅、释加牟尼佛、阿弥陀佛,第二排是周仓、关公、关平,近门左侧是孔子像;紧靠三皇像右边的也是两排像,第一排是玉女、观世音菩萨、金童,第二排有两排像,上排分别有中楼仙姐(2个)、婆王、中楼仙姐(2个),下排分别立杜三娘、引子过桥、刘文颂,近门右侧立的是财神像。这样,新庙安置的三皇神像不仅高大显赫,而且地位突出,被认为是既能彰显炮龙老庙的正统和文化底蕴,也能与“三皇庙”名符其实。

2.多功能的公共文化空间

2008年10月,当完全建好的“炮龙老庙”呈现在人们面前时,这座建筑物实际上成为集庙宇、炮龙文化博物馆和科技文化活动中心为主体的多功能公共文化空间。新庙的大门梁顶上中间横挂“炮龙老庙”的招牌。炮龙老庙前面的两边是两个宣传栏,从庙宇的左侧面直通左边的宣传栏是所谓的“炮龙文化博物馆”和“芦镇科技文化活动中心”两个部分,庙宇的右侧面直通右边的宣传栏是一个石碑的功德栏,记载这次建庙的有功人士和各个单位。在“炮龙文化博物馆”里,建了几个橱窗,一个橱窗专门放置舞炮龙专用的一些道具,如龙灯、龙帽、龙衣龙裤、龙腰带、龙珠、八音等;一个橱窗摆放炮龙节的宣传资料,有关媒体报道舞炮龙和炮龙节的新闻和影像资料,特别是央视、新华社、路透社等这些国内外大媒体的宣传报道材料;另一个橱窗摆放炮龙节的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证书、各种荣誉称号等的复印件,中国龙文化的材料等。“芦镇科技文化活动中心”主要是一个大舞台,在炮龙节或者其它重大节庆时,用于邀请地方剧团来唱师公戏和其它形式的宾县地方艺术表演,平时主要是作为党的政策的宣传栏和组织芦镇的各项比赛用地,以丰富和提高芦镇人民的文化生活水平。

为了避免因建庙而可能引起的政治风险,炮龙老庙实现了将“民俗(民族)文化”、“科教文化”、“社区文明”这类政府正面倡导的文化类别糅合到一个公共空间里去,而把求神拜佛之类的“迷信”活动包裹在内层,并尽可能地隐去其“迷信”的色彩,以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正面支持。

六、结论

从宾县的“庙”、“场”之争来看,地方民众坚持在原址的地方上重建老庙,要求保持最原汁原味的舞炮龙,实际上是坚持“在保护中开发”的民间表达。在这一过程中,地方民众固守舞炮龙的信念,芦镇的龙地传说,老庙的龙穴之地等地方性知识,并用之拿来反对官方建设“炮龙广场”的关键理由。宾县的个案至少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启示:

首先,地方性知识是可以在旅游语境下“非遗”保护中发挥作用的。宾县政府放弃炮龙广场方案,既有土地审批困难的原因,但更重要的是一批建庙积极分子坚持不懈地向政府阐明重建老庙的重要性以及建设炮龙广场可能给舞炮龙带来的危害,他们正是通过不断激活和强调舞炮龙的传统信念和老庙的特殊地位和文化内涵向政府施压,最后赢得了政府“尊重历史,顺应民意”的表态。

其次,地方性知识要在“非遗”保护中发挥作用,必须依靠社区精英和组织力量。宾县“两会”及其主要负责人都是一批退休的老干部和现任社区干部,能量很大,能与宾县各级政府保持足够的联系和沟通,在重建老庙上可以说是一呼百应。从组织结构来看,不能说“两会”的组织如何严密,但至少他们有分工,有带头人,能集体行动,巧妙地运用一些策略。更重要的是,他们热爱舞炮龙,希望能将炮龙文化传承下去,有一种对老庙、老街的发自内心的乡愁情结。在他们看来,炮龙节可以开发,可以进行商业化运作,但首先保证传承和展示它的是原汁原味的舞炮龙,优先满足本地居民的祈福愿望并继续给本地居民带来好运。

再次,地方性知识会在旅游语境下实现转型与再生产,但这种再生产是在保护文化传承、遵守国家政策和照顾地方的夹缝中实现的。重建后的老庙通过重新确认身份、实行双名制度、严格挑选和安置庙内神像、拓展文化空间等办法,一方面力图避免在意识形态上与国家政策和当地政府的要求相冲突,另一方面又可以传承“原汁原味”的炮龙文化,还可以把宾县的炮龙文化和中华龙文化(通过中华民族的始祖“三皇”的文化想象)联系起来。我们可以把这种地方性知识的再生产理解为某种程度的妥协,也可以理解为创新过程。

最后,将民俗转化为旅游资源,必须尊重地方民众的意愿,坚持“在了解中保护、在认同中开发”的开发思路。从设计来看,宾县政府的“炮龙广场”方案无疑是一个“在开发中保护”的规划。如果没有“两会”和大批建庙积极分子的坚定执着,我们今天看到的舞炮龙,所谓的炮龙文化,其内涵是否还被表述成跟老庙、龙地传说、龙穴等所谓地方性知识有关联,这都将是一个很大的疑问。幸运的是,地方政府最终放下身段,“尊重历史、顺应民意”,同意重建老庙,让舞炮龙延续了传统,炮龙文化因而也承接了地方性及其特征。宾县的个案提醒我们,民俗是可以转化为旅游资源的,但前提应做到充分了解这种民俗文化本身,并尊重持有这一民俗本身的“民”的意愿,获得他们的认同和支持。

[责任编辑]蒋明智

覃琮(1974-),男,壮族,广西大化人,社会学博士,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政管学院副教授。(广西 桂林,541004)

*本文系广西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人文强桂”优青特色研究团队建设项目“珠江—西江经济带社会治理研究团队”(项目合同号:YQTD2015002)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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