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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制度建设

2016-02-02李春艳

中国民族博览 2016年4期
关键词: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

李春艳

(吉林省德惠市文化馆 ,吉林 德惠 130300)



分析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制度建设

李春艳

(吉林省德惠市文化馆 ,吉林德惠130300)

【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指的是以非物质文化形态存在的,与人民群众生活紧密相连的、具有时代传承意义的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是以人为本,它着重强调的是以人为主要核心的相关的技术、经验及精神,它的主要特点是活态流变。以人为本,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重要的承载者和传递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的发展重中之重,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要求有了一定的限制。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与制度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就是对传承人的保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其实就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继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必不可少的环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其实指的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主体,指它的继承者,指的是民间传统艺术的承载者他们或是个人,或是群体,他们掌握着民间传统的艺术和传统的特殊技能,继承者们还积累着非常多的与文化遗产有关的知识与习惯。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的时间比较短,其中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

一、传承人的认定和申报

(一)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的认定

非物质文化继承人的认定是对其保护的第一紧要步骤,只有确定了继承人,才可以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确定,才可以促使其继续承传下去,而确定传承人的首要依据法规是对他进行有关的调查与分析,通过认真的调查符合传承人的标准的代表进行认真额评定,然后在列入《名录》中,对其进行仔细的确认。其中对于传承人的调查涉及的内容十分的广泛,相关法律规范也只是规定了可以申请的继承人的相关条件,而且要求的条件过于片面抽象,不具有实际的操作性,一些法律法规中规定要求继承人掌握并且保持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表现形态或者技艺的专利;规定中介绍只需要掌握便可以,并没有规定掌握的程度的多少,也有一些相关的法规规定了要求继承人必须对其技能“掌握熟练”,但其实在实际的操作中很难确定继承人对其掌握的熟练程度,什么才是熟练的,很难去界定。法律规定中曾多次强调继承人的认定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但关于区域的范围也是不好去区分确定的,是根据行政划分还是根据自然地域去划分,法规中没有明确的指出,依照行政区域划分比较有利于政府对继承人的管理,但容易阻断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地域上的连续性,其实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是属于民间整体的文化,依照自然的地域形式划分更加有利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持续发展性,但是跨省市的有关文化地区,如果区分开比较容易导致责任人的责任不明确,主体之间相互推脱,很不利于对其的保护。此外,对于掌握和保存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文献、资料和实物的代表性的人们也是可以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非物质文化是活态文化,是以人为载体的,所以针对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比较特殊的性质必须制定有关的详细的传承人的调查报告,规定核对的相关标准,并且要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性。

(二)申报制度

先要调查传承人的基本资料,然后在调查他所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技艺和当地的地方文化,以及申请传承人在当地的行业中的熟练程度,或者是相关的地位程度,相关文化活动举行的日期、地点以及涉及的范围规模。而且还要详细的制定调查申请继承人的相关个人作品,以及创新和发展,进行详细的记录,这样便对传承人有了一个大概的了解和掌握,传承人本人在调查期间要积极地配合,准确真实地提供自己的相关资料。在大概掌握传承人的资料后,通过全面的系统分析,详细地考虑是不是符合继承人的相关认定的标准。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多样性,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的确认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就掌握的相关的资料和实践定为确定标准,非常容易造成将暂时的没有发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规定在外,造成非物质文化遗产发生损失。因为目前还没有统一的一个标准可以提供参考,很多地方政府在制定地方的法规时是要依据各个地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的不同制定自己的标准,在制度不够完善的地方进行弥补不足,来改善相关的制度。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认定的相关过程中,政府的主要管理部门具有很大的灵活变通性,因此在鉴定传承人时,要把好关,不能武断的凭借自身的分析就鉴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人。

二、特殊的传承人

我国有56各民族,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丰富多彩,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类别的文化遗产都有着不同的特点,不同的情况也会导致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有着不同的复杂的情况。从实践来看,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群体值得关注的有,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我国的西部及农村大部分还处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很好的还原性,整体性。但由于当地的居民文化知识的缺乏,不能积极的参与,导致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面临着很多的困难,不仅在传承条件上很缺乏,甚至有时连基本的温饱问题够很难解决,需要政府给予特殊的关注。在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评选上,有很多的不平衡现象。

在我国还有很多年事已高的传承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依靠的是传承人亲身的传承,但很多的现有文化遗产的传承者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可是却没有继承人,在继承人上面临很大的短缺。根据调查也显示出了现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大都在60多岁的,针对这一现象,就要求我们必须时刻的关注年纪很高的老年传承人这一特殊群体。年纪很大的传承人掌握着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完整、真实的记忆,他们的生存状况也直接影响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针对这一现象,有关方面一定要尽快的实施对这一特殊群体的的保护方针。

受到现代文化发展的碰撞,非物质文化遗产遭到了很大的影响。现代的媒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上既起到了保护,记录,传播的有效作用,但因为它的商业性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了严重的冲击。但是在现在的经济状况下,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不能单单的依靠人们的口语相传了,而必须在更宽阔的传播领域,经由大众传媒得到广泛的传播,大力的弘扬,创建更好的传播环境。逐步地用现代媒体传媒来完美地武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的力度。

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的活态流变特点,导致其很难形成市场保护和生产性保护的遗产传承人。我们要在既不影响其本身的自然生长的环境下,又不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未来的发展方向的前提下,尽最大的努力寻找出其市场和生产性的保护的方式。但是并非所有的都适合市场和生产的保护方式,有很多的具有传统特点的不能与市场相融合的,远离现代生产生活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因其独有的特点很难进入市场。他们的生存环境更加的困难。针对这一特殊群体的保护问题,政府首先要解决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员的急功近利的思想。有些地方政府官员其实并不是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历史价值,他们重视的是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后产生的经济价值。一定要让他们知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价值并不是在于他们能够创造多大的经济效益,而是其本身所蕴含的历史文化信息,所表达的历史意义,有没有市场价值不应该成为鉴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条件。

三、保护与制度

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界定制度比较简单,就是通过书面报告和调查,以及基层领导的审批和上报。这就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大量的实践,经验不足,分工不够明确,效率不是太高也受到很多外来因素的威胁。要求我们政府明确并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认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必须是有全面的鉴定基础上的。要合理的设定传承人的名额,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必须是传承人中的佼佼者,要合理的区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界限。传承人应当区分为普通传承人和具有代表性的传承人,要进行有区别的保护。普通的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不可缺少的力量,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代表性的传承人是传承人中比较突出的,拥有非常精堪技艺的继承人。具有代表性的继承人在其传承的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代表性的传承人身上承担着培养及优化普通的传承人,宣传杰出传统文化的责任。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部门建立更加完善的保护继承人的相关制度。

四、结束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制度建设是一项非常长远且艰辛的工程,合理的规划体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制度建设意义重大。传承离不开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更是紧紧的以人为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是一个综合性的课题,需要我们更加细致、全面地进行分析和研究。政府也是在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制度建设上摸索前进,尽最大的能力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与制度。

参考文献:

[1]管育英.知识产权视野中的民间文艺保护[M].法律出版社,2006.

[2]王鹤云,高绍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律机制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3]顾军,苑利.文化遗产报告:世界文化遗产报告保护运动的理论与实践[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4]吴汉东.中国知识产权蓝皮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

【中图分类号】D922

【文献标识码】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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