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田大作生命尊严思想述评
2016-02-02奥田真纪子王丽荣
伦理学研究 2016年3期
奥田真纪子,王丽荣
池田大作生命尊严思想述评
奥田真纪子,王丽荣
池田大作先生认为生命的尊严是高于一切的,是人类普遍的价值基准,它具有三个特征:绝对性,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取代,是一种绝对的存在;平等性,即生命没有先后顺序,没有男女、肤色、民族之分,也无贵贱上下之别;创造性,即人在向生命极限挑战中不断地创造着人生的幸福。生命尊严得以实现的关键在于菩萨界的生命作用,在于其作为实践性的特征而在向他人的“感同身受”和“鼓励”之行为中。
池田大作;生命尊严;绝对;平等;创造
目前,人的生命尊严受到威胁的趋势在不断蔓延,各地的纷争,以各种形式出现的暴力和争端、歧视和偏见等都给人类的尊严带来了严峻挑战。不管如何呼吁生命的尊严,人们总是被眼前的冲动所驱使,不断做出背离的行为,这似乎成为了人类的宿命。如何克服这种宿命,池田大作认为,21世纪是“生命的世纪”,他从“生命的本质”出发说明人的存在。他指出:“佛法认为‘人’是‘色心不二’的本体,‘色’就是肉体,‘心’就是精神,两者一体化就是‘人’。”[1](P57)人的存在不仅是以一个国家为基础的社会性存在,更是与人类社会、全球自然、宇宙整体有关联的生命性存在。他从两个方面看待人的生命尊严,一是“存在本身的尊严性”,即生命尊严意味着绝对性以及平等性;二是“生命本身具有功能(作用),或者说是其机能上的尊严性”,即生命尊严具有创造性。我们将以此为切入点,从三个方面分析池田大作生命尊严思想的特征,探讨其对现代社会的教育、和平事业的丰富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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