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存在的问题
2016-02-01杜璇
法制博览 2016年30期
杜 璇
青岛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 青岛 266061
论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存在的问题
杜璇
青岛科技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青岛266061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各项事业开始进行专业化、科学化和世界化的改革。我国的法治事业在近三十年迅速成长的过程中取得了长驱的进步,同时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法学界学者和专家们在为法学事业不懈努力过程中,找出了一些不可疏忽的问题。本文重点讲的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刑事证据制度理论研究不足,原则问题严重等方面来论述。
刑事证据制度;问题;刑事诉讼
党的十八届四中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在具体举措方面指出要“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一、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简述
刑事证据制度存在问题,不仅会影响刑事诉讼进程的速度,也会制约我国庭审进化的幅度。我国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许多程序虚而无实,之所以会有这样的局面,与证据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有很大的关系。由此,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中阐述了上文中关于审判为中心关于诉讼制度改革的话语。刑事证据制度进一步得到重视,设立证据法,在2000年的时候曾一度占位主流地位。2001年到2003年之间,全国人大为了设立证据法还成立了法工委。但是后来专门设立证据法的构想破产,只不过是在《刑事诉讼法》的修改过程中,将刑事证据制度考虑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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