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暑期工签订合同是维权关键
2016-02-01周仁浩
中国防伪报道 2016年7期
文 周仁浩
打暑期工签订合同是维权关键
文 周仁浩
现在正值暑假,不少学生想趁机找兼职挣生活费,但由于经验不足,常常出现一些纠纷。
案例一
高三刚毕业的小何也想趁着暑假锻炼自己,于是在厦门某大酒店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
小何6月底刚入职的时候与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上面说若做到9月10日,每月发1800元,若做不到,每月发1700元”。然而,当她打算辞职的时候却遭到了拒绝,该大酒店的人事部经理拿出一份表格,上面写着“未到9月10日,扣500元,不予结算工资”,旁边均有学生们的签名。
“当初跟小何说过了要做到9月10日,酒楼在暑期工的入职表上都有注明。”该经理表示,承诺做到9月10日的学生如今想提前辞职,并不是不行,可以向部门经理提出辞职,但8月份的工资可能没法足额发放。
案例二
暑假来临,大二学生小张决定找一份暑期工挣点生活费。7月2日,他在网上看到一则“厦门申通快递招暑期兼职业务员”的帖子,帖子的标题写着“2500元底薪招暑期工,工作区域及对象是写字楼里各种公司”。小张被标题上的“2500元底薪”吸引住了,点开帖子一看,帖子里还写着:“招聘厦门申通快递暑期兼职业务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到4499元,工作地点是厦门五缘湾CBD区。”小张立即拨打了帖子上的联系方式,第二天他就和同学一起开始工作。
“我们当时也没有意识到要签合同,只看了帖子上的内容就傻乎乎地开始工作了。”小张说:“当时对方说一个月有2500元,一个月休4天,还有50元的电话补贴,我们觉得挺好就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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