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法律文化差异视角下的法律术语翻译探究
2016-02-01赵敏
法制博览 2016年31期
赵 敏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 201620
中西法律文化差异视角下的法律术语翻译探究
赵 敏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上海 201620
当今世界有两大法系,一种是大陆法系,一种是英美法系。在法律文化的沟通与融合中,法律翻译则充当着桥梁的作用。然而,在沟通中西法律文化过程中,法律术语的翻译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给法律翻译带来一定的阻碍,且直接影响着法律文本的整体质量。恰如其分地翻译和表现法律术语绝非易事,其不仅要求翻译者具有良好的英语翻译基础和法律知识功底,而且还要求翻译者深谙中西法律文化的异同点。对此,本文基于中西法律文化差异视角,在分析中西法律文化差异基础上,探析法律术语翻译的问题及相关的解决对策。
法律文化;文化差异;法律术语;法律翻译
法律翻译涉及各行各类,其中既有包含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翻译,又有包含庭审语言、诉讼文书以及合同等非规范性文件、口语等的翻译。作为专业性、针对性极强的一门语言,法律语言有其独有的表达方式和术语,且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又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
一、中西法律文化的差异
当今世界有两大法系,一种是大陆法系,一种是英美法系。不同的法系所具有的法律语言系统也各自不同。旧中国时期,我国实行的法律体系隶属大陆法系,随着新中国的成立,我国的法律体系在大陆体系的基础上建立起了自己的特色,形成社会主义法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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