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2016-02-01杨骐瑞
法制博览 2016年31期
杨骐瑞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1800
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杨骐瑞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1800
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权,是指为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能够统一、正确地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定程序和职权,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程序以及所做出的裁决是否合法、正确,依法进行专门监督的权力。现阶段由于法律对刑事审判监督权中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规定的限制、检察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重合等问题,导致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权能弱化,因此,有必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刑事审判监督机制予以完善与创新。本文以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权的相关理论为基础,在了解刑事审判监督权的概念和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完善立法、创新刑事审判监督机制、改革检察机关内部考核机制为主要内容的完善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机制的具体构想。
刑事审判监督权;审判监督机制
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权,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定程序和职权,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程序以及所做出的裁决是否合法、正确,进行专门监督的权力。近年来,在各级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总体上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但由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以及检察机关自身存在的诸多问题,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并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针对内部与外部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创新和完善的具体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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