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区矫正监督中检察机关的定位、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
2016-02-01安宏阳
法制博览 2016年30期
安宏阳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辽宁 沈阳 110044
浅谈社区矫正监督中检察机关的定位、面临问题及对策建议
安宏阳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检察院,辽宁沈阳110044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行驶法律监督权利。修改后的刑诉法使得检察机关在该项工作中增加了多项新职责,因此,要全面履行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的各项职责,相关问题就必须尽快完善和解决。
社区矫正;检察机关;检察监督
我国自2003年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社区矫正人员的再犯罪率始终保持在0.2%左右的低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新《刑事诉讼法》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进一步明确。2014年高检院正式将监所检察部门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厅”,同时赋予该厅多项新职能,因此要全面履行刑事执行检察各项职能,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就必须尽快完善和解决。
一、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概述
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是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在社区内,由指定的国家机关在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协助下,使其不脱离社会和生活,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犯罪心理、摆脱行为恶习,使其更好地适应和回归社会。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对社区矫正执行情况行驶法律监督权利,通过对社区矫正决定及执行过程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以及受理社区矫正对象的举报或申诉,杜绝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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