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务督察制度的完善路径
2016-02-01汪丽红王煜菲
法制博览 2016年30期
汪丽红 杨 军 常 江 王煜菲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2600
检务督察制度的完善路径
汪丽红杨军常江王煜菲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2600
法治下的任何权力都需要制约和监督,法律监督权也不例外。但是,检察机关原有监督制约机制存在很多问题,现行的检务督察制度也存在若干不尽完善之处。综合研究检察工作特点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科学分析检务督察制度,探索建立高效、公正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检察权的规范运行。
检务督察;机制建设;完善路径
检务督察是检察机关内部对检察人员行使司法权的监督,是检察机关的各个部门相互的制约和监督,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管理、促进公正执法的重要工作举措,对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的一项制度。
一、检务督察制度的基本概念
检务督察是指检务督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律和相关规定对督察对象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检容检纪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督促落实的一项制度。①检务督察是适应新形势、完成新任务的必然要求,作为检察机关一种内部的监督模式,以事前和事中的监督为特色,突出知情权、现场处置权、督察建议权以及责令纠正权,监督更具动态性和警示性,手段也更为刚性。实践中,检察机关原有监督制约机制的不足,以及检务督察制度强调事前和事中监督、监督手段及方式的更加灵活和强硬等特点,决定了检务督察制度实行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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