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总结与设想
——以近三年来批捕工作为例
2016-02-01田波
法制博览 2016年30期
田 波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鄂州 430079
对非法证据排除的总结与设想
——以近三年来批捕工作为例
田波
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检察院,湖北鄂州430079
本文从实际案例出发,阐述了在批捕环节如何进行非法证据排除工作,并对批捕环节非法证据排除提出了设想。
逮捕环节;非法证据
2012年以来,我院不断加大对提请审查批捕案件证据合法性的审查力度,深化贯彻执行证据规定,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行为的法律监督,丰富了侦查监督活动的内容,提高了逮捕案件的质量。对非法证据排除工作,我们可以归纳为“三项重点”与“三个不放过”。同时,对于批捕环节的非法证据排除,也提出了设想。
一、主要做法
(一)重点领域要重点用力
批捕并不是侦查监督的全部,而是侦查监督的一个环节,侦查监督既是逮捕措施的审查把关者,又是侦查程序的纠错匡正者,处于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和诉讼监督的前沿阵地。公安报捕卷宗当中,往往会因为公安机关出于自身方便或者其他原因,而让有关非法证据的痕迹不那么明显,所以,第一关,应从找准在哪些关键的领域容易存在非法的证据问题。自2010年7月两高三部《两个证据规定》施行以来,我院在批捕讯问中,坚持将取证合法性问题核实到每一个犯罪嫌疑人。当犯罪嫌疑人投诉在公安机关侦查期间受到刑讯逼供时,该院即要求公安机关对其取证的合法性进行说明。在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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