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收益最大化原则考察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
2016-01-31陈昊博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6年24期
陈昊博
(075400 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检察院 河北 怀来)
从收益最大化原则考察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
陈昊博
(075400河北省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河北 怀来)
收益最大化是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则,是经济行为所追求的目标,从法律经济学角度看,收益最大也是对法律行为的一项基本要求,即要实现理性的收益最大,要符合边际效用规则。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而言,不仅仅是在数量上为民行检察所追寻的价值目标积淀基础,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社会效果,故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重统一,是追求办案效果理性最大的表现,因而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有这丰厚的法律经济学基础。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收益;最大化
一、原理:收益最大化在经济学中的理念
收益最大化是经济学中的一个基本理念,在以市场经济为核心的社会体系中,社会主体实际上都是在围绕社会经济发挥不同角色和作用。由于社会资源具有稀缺性的特征,因而需要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化的配置,使每一社会资源都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作用,从而达到社会收益的最大化。当然,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所谓的最大化是理性的最大,而非数值上的累加结果的最大,前者要受边际效用的限制,而后者仅仅是一种数学观念。我国社会发展曾经经历了单纯以数字增加为追求目标的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实践证明了这种经济发展模式是非常有害的,从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也只有遵循理性的最大化,承认边际效用的极限,才能够取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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