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环境中民商法的构成作用
2016-01-31冯越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16年24期
冯 越
(100000 北京牙科通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
市场经济环境中民商法的构成作用
冯 越
(100000北京牙科通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
民商法在市场经济中有着特殊的法律 规范,民商法是一种私法,是政府不干预市场经济的一种体现。追根溯源,民法最早出现于罗马时期,自日本维新传入我国,在我国它代表着对人权、人民的尊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着商户主体的利益,能使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得以平衡,与商法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民商法的构成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经济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
市场经济;民商法;作用
只要有商品交换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一定会出现民商法,民商法的构成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两者相辅相成。一方面,民商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市场经济进行着规范与约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必然促进着民商法的发展。简而言之,只要存在商品交易性行为就一定存在和它相匹配的,对商品交易进行规范的民商法。
一、民商法的主要功能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民商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体现:
第一,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民商法具有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的功能。民商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商户主体的利益,在进行商品交易时,可以避免所可能出现的没必要的经济纠纷问题。同时还可以维护市场经济中商事法律主体的利益,有效地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调节。……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