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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与答案

2016-01-29

中国动物检疫 2016年8期

习题与答案

编者按 :为提高动物卫生执法人员动物卫生法学理论水平和执法办案能力,贯彻《全国官方兽医培训规划(2010—2014年)》提出的“创新方法,形式多样”的培训原则,本刊在“培训园地”栏目开设了“习题与答案”,特委托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就动物卫生法学理论知识及执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编写成习题,并以当期刊问题下期刊答案的形式,供执法人员自学。执法人员可以自选习题进行作答,凡将答案反馈的,《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和青岛东方动物卫生法学研究咨询中心共同出具学时证明(请将答案邮寄至《中国动物检疫》编辑部)。

【第七期习题与答案】

1.简述哪些动物卫生行政处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本习题0.2学时)

答: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照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在动物防疫、兽药和饲料的监督管理中,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本习题0.5学时)

答: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四条以及《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行政相对人对动物卫生行政执法机关在动物防疫监督管理中作出的隔离、留验动物及动物产品,查封、扣押染疫或疑似染疫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没收销毁不具体补检条件的动物产品等;在兽药监督管理中作出的查封、扣押假劣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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