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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聚焦大连警用老枪(二)

2016-01-27陈传生

轻兵器 2016年2期
关键词:握把匣子序列号

陈传生

在旧中国,人们对各种老枪的称谓大都采用俗称,诸如:“一枪、二马、三花口”, “五锋子”、“六轮子”、“七星子”、“八音子”、“张口等”、“盒子炮”、“王八盒子”、“蛇牌撸子”、“狗牌撸子”、“鸡腿撸子”、“牛眼撸子”等等。这些独具中国特色的俗称,一般是根据枪的外形特征、商标图案、口径大小、弹匣或弹仓容弹量等因素,由民间创造并被广泛使用而约定俗成的,与标准的枪支命名和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称谓相去甚远,它反映了中国特定历史时期武器装备的实际状况和人们对枪械的认知。本文从大连警方使用的手枪俗称入手,追寻这些老枪的踪迹。

多款匣子枪

德国毛瑟C96手枪及其衍生型、仿制品,通常被称为驳壳枪,在大连称“匣枪”或“匣子枪”的居多。之所以有这种称谓,是因为该枪配置的枪套/枪托是一个木质匣子,它可以驳接在握把上作为加长的肩托使用。为了便于区分,人们便又在“匣枪”的前面加上一个修饰词。

“罗锅匣”又称为“罗锅”,指的是德国卢格P08手枪,因其肘节式枪机闭锁机构,枪机在开、闭锁时不断隆起,因此得名“罗锅”,又因为它有一个木质的加长枪套/肩托而被称为“罗锅匣”。外国人恐怕不会想到,这支有着两次世界大战经历的大牌军用手枪,到了中国竟获得这么一个俗称。在旅大解放区时期警用武器登记表上,可以看到当时有相当数量的“罗锅匣”装备使用。另外,也有的登记表中对该枪有“骆锅”或“骆锅匣”的叫法,比如1946年金县公安局的配枪登记表上就称为“骆锅”。由于该枪发射的9mm巴拉贝鲁姆手枪弹数量较少,且没有后续供应,在建国后便最先退出了大连公安武器装备序列,其中绝大部分已被销毁,幸免留存下来的仅剩4支。

“鸡腿匣子”指的是日本南部式自动手枪(甲),该枪是日本枪械设计师南部麒次郎设计的第一种南部式半自动手枪,1903年研发成功,1904年定型生产。 1906年南部麒次郎对该枪作了稍许改进,改进后的手枪于1907年被日本海军陆战队采用,被命名为南部陆式手枪,也被称为南部式自动手枪(乙)。南部式大型自动手枪口径8mm,发射8×22mm南部式手枪弹,弹匣容弹量8发,采用枪管短后坐式自动方式,设有握把保险、固定准星和可调式照门。该枪在当时被认为是一种高质量的手枪,因其外形与德国卢格P08手枪有些相像,有人称其为“东方卢格”。但其内部构造、闭锁机构与卢格P08明显不同,卢格P08采用独特的肘节式枪机闭锁机构,南部式手枪则采用常见的枪管短后坐式自动方式,卡铁摆动式闭锁机构。南部式手枪在性能、威力、生产数量及实战应用等方面,都无法与卢格P08相提并论。

改进后的乙型手枪与最早生产的甲型手枪没有太大差别,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点:甲型枪带吊环为固定式,乙型则是一个可以前后摆动的吊环;甲型的扳机护圈稍小,乙型略大;甲型的弹匣底托为角质材料制成,乙型则为木质;握把形状上,二者也有细微差别。因该枪的握把形状如鸡腿,配置的枪套是木质匣子,也可像C9手枪那样驳接在握把上作为肩托使用,因此得名“鸡腿匣子”。有资料记载,甲型手枪生产数量很少,只生产了2400支,有记录显示该枪曾在日俄战争中使用。现存的大连警用老枪中有一支“鸡腿匣子”,很可能就是1904~1905年旅顺日俄战争中日军使用的武器。在1946年金县(现在的金州区)公安局的枪支登记表中,还看到了另外几支“鸡腿匣子”的记录。

当然,最正宗的匣子枪是毛瑟C96手枪,其次是西班牙仿制的贝斯塔吉MM31手枪和阿斯特拉M900系列手枪(阿斯特拉M900、M901、M902、M903、M904和ModelF及ModelE),以及中国制造的毛瑟C96手枪的仿制品。旅大解放区时期,匣枪是重要的公安武器装备,公安机关将匣枪从各式手枪中分离出来,单独统计,并专门规定了配发范围。1947年10月14日,关东公安总局颁布了大连公安历史上第一份关于警察武器配备的规范性文件,将警用武器细分为手枪、匣枪、冲锋枪、步马枪(马枪)、步枪、机枪6种,对各种枪支的配发范围、数量等均有明确规定。《通令》规定,匣枪配发范围:“正副中队长、分队长、警卫员及通信小队(警校除外)、摩托分队之一部(12支)、每看押小队4支(提审用)。训练处一个小队、公署两个小队、总务处两个小队、总局两个小队、警卫员分队一个小队、总局通讯看押警全用匣枪。”

对匣枪分类一般根据枪的长度划分为三种型号,即“头把匣子”、“二把匣子”、“三把匣子”(常登记为“头八匣子”、“二八匣子”、“三八匣子”)。这种称谓沿用到建国以后。所谓的头把匣子,指的是超大型的匣子枪,其中包括西班牙贝斯塔吉MM31和阿斯特拉M902手枪,因这两种枪的数量很少,在旅大解放区时期的枪支登记表中很少见到“头把匣子”。毛瑟M1930、M1932以及其长枪管型号的枪,均被列为“二把匣子”,数量最多的是短枪管型号的“三把匣子”。由于匣子枪的口径多为7.63mm,可以发射国产7.62mm口径的51/54式手枪弹,因此直到1970年代后期,匣枪才完全退出大连公安武器装备序列。目前大连市公安局仍保存了数十支不同型号、不同时期生产的匣子枪。

另外,毛瑟匣子枪也被称为“自来得手枪”,“自来得”是德文“Selbstlade”(自动装填)的音译,从北洋政府时期开始至抗日战争时期,“自来得手枪”便一直是毛瑟C96手枪在官方文件中正式使用的名称。不过在大连地区这种称谓很少使用,惟一的书面记录是在一份历史档案中发现的。大连市公安局档案室里保存了一张极为罕见的持枪证明,这个持枪证明是1945~1946年大连解放初期发给便衣警察沈宝新的临时持枪证,枪证编号为32656,这张泛黄的纸上面印有中俄两种文字,手工刻字、蜡板油印,由苏军驻大连中央区警务司令官爱陆石要夫签发,上面登记的毛瑟C96手枪为“自来得铳器”。

三种型号的撸子

“撸子”,是匣子枪以外的各种自动手枪的统称,其中有的特指某一种枪,有的则是泛指某一类枪,只有广泛使用的枪才可能有特定的俗称。大连警用老枪来源广泛,种类特别丰富,手枪型号多达100余种,很多枪支从列装到退役没人知道它们的真实名称,更不清楚其身世来历,其中有特定俗称的最多也不过20余种。为便于区分和管理,在登记和配置的时候,便根据枪的大小划分为一号撸子、二号撸子和三号撸子。有特定俗称的,往往在号的前面加上俗称;没有特定俗称但知道品牌或是哪个国家生产的,往往在号的前面加上品牌或国家的名称;其他身份不明的全都以号划分。

一号撸子,指的是大型军用手枪。如一号大眼撸子(柯尔特M1911)、勃朗宁一号撸子(FN/勃朗宁M1903、勃朗宁大威力)、加拿大一号撸子(加拿大生产的勃朗宁大威力)、苏式一号撸子(TT33)等等。而其他一些同种类型的手枪,如西班牙星牌手枪、波兰拉多姆M1935手枪、美国高标手枪等,只登记为一号撸子。

二号撸子,指的是中小型手枪,“一枪二马三花口”等都属于这一类。在旅大解放区时期的枪支登记表中,能够看到“二号枪牌”、“二号马牌”、“二号花口”等登记名称,还有一些手枪则简单地登记为“二号撸子”。

三号撸子,指的是微型手枪。这种枪的种类也不算少,三号勃朗宁(勃朗宁M1906)、三号马牌(柯尔特M1908)、三号蛇牌(奥其斯6.35mm)、三号张口(毛瑟M1910/14/34中的6.35mm手枪)等等,其他一些没有特定俗称的都笼统归类为“三号撸子”。

虎虎生威的“张口等”

“张口等”指的是毛瑟M1910/14/34系列小型手枪,有的地方将这种枪俗称为“张口瞪”或“张口蹬”,在大连地区则一概称为“张口等”。之所以称“张口等”,是因为其套筒前方顶部为敞开式设计,即这一部分枪管裸露,好像在张着嘴一样。

这个系列的手枪有7.65mm和6.35mm两种口径,20世纪初开始研发,1910年定型,从1911年开始正式生产,最初的产品只有6.35mm一种口径,1914年进行改进,增加了7.65mm口径版本,1934年再次改进,使用了一项新的设计专利,并改进了握把,到1939年停止生产,前后共生产了60余万支。对这些枪,毛瑟公司从一开始就没有正式的官方命名,国外研究人员为便于区分,按照以枪支研发成功年代命名的惯例,并在名称中加上枪的口径,于是出现了M1910 6.35mm、M1914 6.35mm、M1914 7.65mm、M1934 6.35mm、M1934 7.65mm等5种不同的型号。但在大连公安机关,这一系列手枪只有两种划分,即“二号张口等”和“三号张口等”。

现存大连警用老枪中,“张口等”多达近百支,包含了不同时期生产的不同型号的产品。由于数量多、使用广泛,老民警对它非常熟悉。由于“张口等”样式别致,性能良好,击发干净利落,给人以虎虎生威之感,与“一枪二马三花口”相比,更受大连民警喜爱。

“名不副实”的蛇牌撸子

“蛇牌撸子”指的是德国奥其斯手枪,该枪握把和套筒上的商标图案很特别。乍一看像是一条蛇,仔细观察却是一只坐着的哺乳动物的侧身,这个动物的形象在现实世界中恐怕是找不到的,它的头部像狗,颈部像鹿,身子像猫或豹,长尾巴呈S状跃过头顶,特别像一条蛇。就是因为这个图案,大连警察把这种枪称之为“蛇牌撸子”。据了解,在中国其他地区被称为“蛇牌撸子”的,指的是德国绍尔手枪,绍尔手枪的商标是由两个S字母构成的。

奥其斯手枪在大连的应用也非常广泛,现存大连警用老枪中仍有50余支,口径则有6.35mm、7.65mm和9mm三种。后两种口径的枪,许多零部件都可以互换。该枪质地优良,制作精细,结构严密,均衡耐用。其最大特点是枪支零部件不多,除握把护板外,上面都有序列号,各部件相互间结合紧密,整支枪未使用一颗螺钉,就连木质握把也采用金属夹固定。这个系列中,由于9mm手枪枪弹数量较少,最先被淘汰,报废枪支的零部件被拆解后用在7.65mm口径手枪上。

奥其斯手枪由德国人海因里希·奥其斯设计,一战结束后的1919年开始生产,1920年奥其斯去世后,工厂和设计专利转让给了柏林德意志制造公司所属的德意志造船厂。因此早期奥其斯手枪上的商标并非“蛇牌”标志,而是由花体字母“HO”(海因里希·奥其斯姓名首字母)构成的金属牌标识,嵌在手枪握把上。套筒上的铭文也不相同,早期铭文是“Ortgies Co.ErfurtOrtgies′Patent”(奥其斯公司 爱尔福特奥其斯专利);专利转让后套筒铭文变更为“Deutsche Werke Aktiengesellschaft Berlin”(德意志制造股份公司 柏林);再后来又变为“Deutsche Werke Aktiengesellschaft Werke Erfurt”(德意志制造股份公司爱尔福特制造);最后缩减为“Deutsche Werke Werke Erfurt”(德意志制造公司爱尔福特制造)。在大连现存的“蛇牌撸子”中,可以看到最早和最后期的两种铭文版式。

备受推崇的“一点红”

“一点红”的俗称可能是大连的独创。“一点红”指的是德国瓦尔特PP/PPK手枪,由该枪手动保险处的一个红点标志而得名。众所周知,瓦尔特PP/PPK是世界上第一支以警用(Polizei Pistole)和刑警用(Polizei Pistole Kriminal)命名的半自动手枪,因首次采用了双动击发机构,而成为现代警用手枪的杰作,世界上普遍认为该枪在自动手枪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因此,PP/PPK手枪曾被世界各国警察广泛采用,在大连公安机关也是备受推崇的手枪。

在大连公安历史上,许多领导干部的配枪都是“一点红”。大连市公安局保存的一个1980年代辽宁省公安局制发的持枪证,上面记录了刘茂积担任市公安局局长期间(1983~1993)佩带过的三种手枪。在“枪支种类型号”和“枪支号码”两个栏目中,最早登记的是“六四式”,之后变更为“德制一点红”和“七七式”,说明大连市公安局在装备了六四式手枪之后,“一点红”仍在使用。大连市公安局副局长齐锦铭参加公安工作前曾经在部队枪械所工作,被公认为公安局的枪械通,1970年代他在治安部门负责枪械管理时佩带一支“德国一点红”。他对这支枪情有独钟,从警几十年一直没有更换,破例使用到2014年退休。

“一点红”的俗称之所以在大连地区流行,与大连拥有这种枪数量较多有关。有资料记载,瓦尔特PP手枪自1929年开始生产,序列号从750000开始,瓦尔特PPK从1930年开始生产,序列号与PP编制在同一个系统中。1938年序列号排到7位数以后,改用6位数加后缀字母“P”和“K”的编号方法。PP手枪的最大序列号在390600P左右,PPK的最大序列号在431000K左右。大连警用老枪中至今仍保留PP/PPK手枪数十支,其中,PP手枪最小序列号为758098(1931年生产),最大序列号为339523P(1944年生产);PPK手枪最小序列号为777620(1932年生产),最大序列号为359460K(1942年生产)。

瓦尔特PPK手枪作为世界一流的警用手枪,也理所当然地成为我国警用手枪仿制的首选。新中国建立后生产的第一支警用手枪“52式公安手枪”,就是以PPK手枪为蓝本仿制的。该枪生产数量较少,装备使用的范围仅限于公安隐蔽战线从事特殊工作的干部。在公安内部,52式手枪也被称为“一点红”,为防止混淆,出现了“德国一点红”和“国产一点红”两种称谓。

与“一点红”俗称有关联的还有国产64式手枪。64式手枪于1960年代初开始研发,1964年设计定型,1980年生产定型并决定正式生产。大连公安机关在正式装备64式手枪之前,还有一段很有意思的插曲。1976年尚处于文革后期,公检法机关仍实行军事管制,军管会首长利用部队的人脉关系,在大连率先生产了一批正在改进、尚未生产定型的64式手枪。这批手枪的零部件由大连几家大型企业分别生产,旅大警备区军械所完成最后组装,验收合格后移交市革委会人保组,总数400支,全部用于公安武器装备。这批手枪可能是我国公安机关装备的第一批64式手枪,当时并不知道枪的标准命名,它与后来正式装备的64式手枪有所不同,枪身铭文中没有“六四式”和生产厂标志,只有一个“71-XXXX”的序列号。由于在它身上仍可以看到PPK的影子,于是也被称为“一点红”,为了区别于52式,在枪支登记管理时,一律称为“新一点红”,52式则被称为“老一点红”。这批手枪在64式手枪正式列装后,绝大部分被销毁。2010年为筹建大连警察博物馆,在对库存老枪全面鉴别时,终于在一堆待销毁的报废枪支中找到了仅存的2支,后来在辽宁省警官学校的枪库中,又发现了1支。

以上3种手枪规格尺寸差不多,外观上比较相似,握把也可以互换,因此出现了许多握把与枪不一致的现象。

不被待见的“三块铁”

“三块铁”的俗称在国内流传较广,被很多地区使用,指的是二战以前西班牙生产的卢比手枪中质量低劣的产品,因此最不被人待见,佩带这种枪的警察也常遭同伴们嘲笑。这些枪大部分已报废销毁,但留存下来的仍有一定数量,对这些枪的鉴别考证,需要全面了解西班牙卢比手枪产生和发展的历史,对照相关历史资料进行仔细鉴别,因此也是最伤脑筋的事情。

卢比手枪最初是20世纪初西班牙枪械制造商加比隆多-乌莱斯提公司(Gabilondo y Urresti)生产的一种仿勃朗宁自动手枪,一战期间和一战以后成为埃瓦尔地区生产的众多仿制手枪的统称,也被称为埃瓦尔手枪。埃瓦尔位于西班牙东北部,这里群山环绕,铁、碳、水资源十分丰富,居住在这里的巴斯克人又素以吃苦耐劳著称,因此这里的金属制造业十分发达,从17世纪就有了武器生产。20世纪初,出现了几家颇具规模的武器生产商和许许多多从事枪支零部件制造的小作坊。规模大一点的武器制造商往往把枪支零部件生产转包给各个小作坊,然后再集中装配。埃瓦尔地区以制造没有专利授权的名牌枪支仿制品并以低廉的价格销售而出名。1905年,巴斯克人就开始生产半自动手枪。这些枪的基本结构取之于勃朗宁设计的FN M1900手枪和柯尔特M1903手枪,但如同一贯的盗版仿制,在许多细节上进行了简化,以降低生产成本。

加比隆多-乌莱斯提公司生产的卢比手枪在一战中被法国军队大量使用。一战爆发后不久,西班牙最有名的埃瓦尔手枪制造商加比隆多-乌莱斯提公司与法军签订了无限期供货合同,最初的合同规定每月交付1万支手枪。8月,随着战情恶化,订单变更为每月3万支,几个月后又上升到5万支。公司将订单转包给其他工厂。后来意大利、罗马尼亚、希腊也从埃瓦尔地区订购手枪,增加的订单一直到1918年左右。最终,向加比隆多公司提供枪支或直接将枪支销售给协约国军队的厂商不下45家,结果是这些手枪的质量参差不齐,零部件根本不能互换。随着需求增加,一些公司手枪的质量一落千丈。许多手枪的零部件不耐热,使得破损率非常高,转而手枪的需求量更大。不管由谁制造,在法军中,这些手枪均被称为卢比手枪,配发给成千上万的法军士兵。在一战结束时,法国购买了超过70万支卢比手枪,这些卢比手枪见证了法国参与的每一场战斗。

一战结束后,卢比手枪仍有很大市场。诸如南斯拉夫、芬兰等新兴国家既需要武器又缺钱,只能购买价格低廉的武器,中国也从西班牙购买了不少卢比手枪。二战期间,很多卢比手枪仍在法国、意大利、芬兰、南斯拉夫等国军队中使用,甚至在德军中也有不少。但是,由于这种廉价仿制枪自身存在诸多缺欠,在军用武器中名声极差。埃瓦尔地区枪械制造商在从卢比手枪上获得丰厚利润的同时,也使西班牙枪械制造业整体蒙羞。

大连警用老枪中的卢比手枪来源比较广泛,有的是国共内战和二战中的战利品,也有的是从民间收缴的。对现存枪支,根据枪的结构特征、铭文标记,基本上可以确定枪的生产年代,并划分出早期商售型、一战军用型和战后型等3种不同时期的产品。已知的卢比手枪生产厂商和代理经销商有:加比隆多-乌莱斯蒂公司(Gabilondo y Urresti)、埃斯佩兰萨与温塞塔公司(Esperan za y Unceta)、精密武器制造公司(Fabrique darmes de Guerre de Grande Precision)、M-苏来萨公司(M.Zulaica y Cia)、埃特海萨拉伽-阿拜杜阿公司(Etxezárraga Abaitua yC)、皇家温斯特公司(Royal Vincitor),以上公司生产的手枪,枪上一般都带有商标和有关生产商的铭文标记。另外一些不带商标的枪支,一般只能看到有关枪的口径的铭文,具体的制造商根本无法确定。

编辑/刘兰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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