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际诗行为过程“文字单元”的性质及其意义*
2016-01-26赵辉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
赵 辉
论交际诗行为过程“文字单元”的性质及其意义*
赵辉
任何交际诗文本都产生于一个交际行为过程,是一个行为过程结构中的“文字单元”。交际诗的这一性质,将交际主体和诗歌创作主体融为一体,确定了交际诗作为实现交际目的的手段、方式的特性,规定了交际诗文本必须服务于一定性质交际行为目的的实现。因而,每一以诗词交际行为过程的行为要素,即由言说场所、行为的性质目的、行为主体与交际对象的身份以及由此而成的特定的言说关系,在极大程度上规定了交际诗文本“为什么说”、“说什么”、“怎样说”,即诗歌文本的内容、表现方式以及由此而形成的风格特征。
交际诗; 文字单元; 主体身份; 行为目的; 限定性
“文字单元”是指一个行为过程结构中的话语言说或文字言说单元。人的行为过程,依据其性质及事件大小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的行为单元。许多一定性质的行为过程,都有着一个话语或文字言说的行为部分。交际诗产生于人们不同性质的交际行为。每一交际行为过程,都可分为一般行为和语言(文字)行为两个单元。交际诗即为整个行为过程的文字行为部分,为整个行为过程中的“文字单元”。“文字单元”和一般行为单元都是行为目的实现手段。因而,每一行为过程的“文字单元”,都受行为性质的制约,是一个“限定时空”的言说。它决定着言说所用的文体及其功能,决定着言说主体及言说对象身份,也决定着文本的要素及其逻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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