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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反垄断法中价格歧视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

2016-01-23钟晓玲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钟晓玲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文法学院, 山西 太原030000)

完善反垄断法中价格歧视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

钟晓玲

(山西广播电视大学 文法学院, 山西 太原030000)

摘要: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主体, 通过针对不同消费者需求而实施的价格差别, 被称为价格歧视行为。 这种行为违背了市场竞争中的公平交易原则, 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要消除价格歧视对市场经济发展造成的消极影响, 我国就要依法规制价格歧视, 即增强实践中对规制价格歧视行为执法的可操作性, 对价格歧视概念中的“交易条件”“条件相同”“正当理由”等核心术语进行分析判断, 明确价格歧视行为的构成要件, 完善价格歧视行为刑事责任承担的规定, 强化私力救济机制, 从而实现对价格歧视行为科学有效的规制。

关键词:价格歧视; 法律规制; 交易条件; 正当理由; 法律责任

垄断企业通过固定价格或者协议限制转售价格等方式造成价格歧视, 这是滥用市场竞争优势的垄断行为, 严重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 随着市场经济深入发展, 处于竞争优势地位的经营者在交易条件相同情况下, 对不同的交易相对人在交易价格上进行差别对待, 这种差别对待的价格歧视行为是垄断行为的一种表现形式。 因为价格歧视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 对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主体进行有效规制已迫在眉睫。 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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