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价值与自杀
——从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角度
2016-01-23陈小珍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3期
关键词:人性
陈小珍
(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 北京 100875)
生命的价值与自杀
——从康德《道德形而上学原理》的角度
陈小珍
(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 北京 100875)
摘要:自杀现象不是某一个时期的时代现象, 无论哪个时代的人们都会面临着关于生命价值的困惑, 都会出现主动结束自己生命的现象。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主张人的生命先天地具有绝对价值, 在任何时候都应该被当作是目的——主观目的以及客观目的, 而不能是手段或工具。 因而, 康德认为, 保全承载着自己人性的生命就是个人对自身的完全责任, 应该被无条件地遵循, 而不管个人的爱好或欲望是什么。 所以, 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原理》中反对出于任何动机的以任何形式进行的自杀。
关键词:生命的价值; 自杀; 康德; 人性; 《道德形而上学原理》
1对自杀问题的基本界定
1.1自杀作为一个问题的提出
自杀是一个千古的话题, 只要有人的生命存在, 就会有对人的生命的主动结束的可能性。 关于自杀, 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 向来持一种否定的、 消极的评价态度(日本除外), 认为它是一种反道德、 反伦理的行为。 但人们直觉地认为, 自杀是为了摆脱生命的困境, 如果生活环境变好, 人们就会愿意生活下去。对于自杀现象的评价, 人们已经难以再达成高度的普遍共识, 社会上已经出现这样的思潮, 即认为个人有权自行结束自己的生命, 自杀是纯个人选择行为, 不应当受到任何来自于伦理道德方面的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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